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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幸福是不能占有的,它需要被分享

 7sasa7 2016-10-03

/叔本华

 

使人更容易欢乐和痛苦的是人的虚荣心

仅仅靠人格,就能赢得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的欢心,这也许是对一个人的虚荣心(比对任何其他的东西)的一种更大的满足。

因此,被拒之恋是突发的剧痛,尤其当它是由有充分根据的忌妒心所引起的,痛苦尤为剧烈。

也许虚荣心比各感官更主要地与这种欢乐和痛苦有关系,因为只有心智的东西,而非纯粹的感性,才能产生这种强烈的震颤。较低等的动物熟知情欲,但并不知激情的愉悦与爱情的痛苦。

 

虚荣心下的择偶眼光

一个女人不会首先去同一个男人亲密交往;因为尽管她百般美丽,她还会冒着被拒绝的风险。

一个男人可能是因身心不佳,或因忙碌,或因悲伤而不愿意求爱;而一旦表示拒绝对女人的虚荣心又是个沉重的打击。

但是一旦男人首先求爱,帮助女人渡过这一危险,他便站在和她平等的基础上,并且,一般地说,他将发现她十分温顺。

许多人对他们的妻子的赞美,实际上,是赞扬他们择妻的判断多么正确。

 



妒忌和同情存在于每个人身上

每个人对他人的基本倾向,在品性上被设定为要么是妒忌要么是同情,正是由此出发导致了最初的人类道德的善与恶的分道扬镳。

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对立性质存在于每个人身上,因为它们源于某种不可避免的对照,即每个人都会从他自己的处境与他人的处境中各汲取一部分。

因而,此种对照的结果将会影响个人的品性,并使得这些道德性质的此一部分或彼一部分成为他的一切行为的根源和原则。

妒忌在你与我之间构筑了一道愈加厚实的牢固的高墙。而同情却使得这道高墙变得脆弱而透明,甚至有时候它还会彻底摧毁这道高墙,那时,自我与非我之间的差别亦将消失殆尽。

 

性格与生俱来,行为只是性格的外部表现

人们想干大恶事的机会是很少的,因为相反的动机会阻止我们去作恶。

我们的天性通过我们的欲望、思想、情感,一览无余地暴露在我们面前,而其他人对此是全不知晓。

考虑到这种原因,我们可以料想,一个人可能多多少少具有这种内在的、邪恶的动机,只是不曾去干这些坏事罢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或许,这是上述论证中所证明的,或者所要求的一条真理。

因为,一个囚徒也会对法官承认这条真理。

 

智慧是一位不请自至的客人

你可以在门外挂个招牌,说智慧在此,然而,智慧是一位不请自至的客人,你可以在任何地方发现她。钟声的机械重复、基督教会的女帽、献身的姿态、疯狂的举动——这些都是一种虚饰,是虔诚的一种错误的表现。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就像一个无仁的核桃,到处不见一点果仁,并且即使它真的存在,你也仍然不可能在壳中找到它。

你可以到别处去寻觅,然而,通常只有碰巧才能找到它。

 

不要尝试改变他人

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行事作风,当他积极信任自己这种行事作风时,就是“我行我素”。

明白这一点后,我们就不再劝说人们尝试改变他们的思想方法。

我们自己反而设法适应他们的思想,只要是不可或缺的,我们便同意;而一旦我们不同意别人的行事办法,就只有远离了。

这是最可行的办法,至少尊重了别人。

 



对艺术的评价

当我们费尽所有的思考仍然感觉到某些无法完全弄清楚的东西存在时,我们才充分满足于从艺术作品中所接受的印象。

 

婚姻的陷阱

是结婚好还是不结婚好,这个问题在许多情况下,等于是:为爱情忧虑比为生计焦虑不安更持久吗?

婚姻是自然给我们设置的一个陷阱。

 

幸福是不能占有的,它需要被分享

在这里,给予我们的不过是幸福与真理的幻象,以激励我们去行动。

平凡的人不惮劳苦、追逐幸福快乐的影子;思想家追求真理的影子;虽然二者都是幻象,有名无实,他们还是竭尽全力要将之抓到占为己有,越多越好。

 

对待幸福的两种不同态度

有些人一旦不再拥有幸福,他们就会鄙视任何幸福;另外有些人则是当他们已得到幸福时,才鄙视幸福。

这两种人中,后者是比较不快乐的而又更高尚的人。

 

雄辩之人不需要旁征博引

有些人每每爱引用权威者的词句,来争论某种事件,以取代自己贫乏的理解和见识。

论战之际必须有防身和攻击的武器,这类人既无思考力,又缺乏批判力。所以只好引用权威之言,“这也是出于对权威者的尊敬”,以为找到最好的护身符,振振有词、据之而辩,发出胜利的呼声。

 

悲悯自己

人生前半阶段主要特征是对幸福永无止境的渴求,后半阶段则是对不幸的担惊受怕。

随着身体日渐衰老,我们也或多或少地认识到:一切幸福都是虚妄不实的,唯有痛苦才是真实的。

因此,到了晚年,精明世故的人更愿消除生活中的痛苦,而不是去追寻绝对的幸福。

此时,就会很自然地发现,那些在年轻时代认为不能错过的东西,也未尝不可放手。

时日渐远,当回望时,你会发现,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只是生命里的一块跳板,让你磨砺,让你成长。

(刘大悲 陈晓南 张尚德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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