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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荷香月暖 2016-10-03

 转眼间,三月份就要跟我们说再见了,我们即将迎来一年中最美好的“人间四月天”。这个四月,有哪些新规将要实施呢?

  ①驾照便民服务有了新举措:②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将有专用车票;③新三板将对主办券商进行执业质量评价;④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黑名单”将受联合惩戒;⑤简并企业申报缴税次数……更多↓↓与你我有关!赶快收好吧!!

  驾照便民服务有了新举措

  

  4月1日,《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多项便民服务举措:

  ——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每年3000多万新驾驶人将受益。

  ——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

  ——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单眼视障人员驾车条件。

  ——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参考其他国家做法,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惠及700多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

  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将有专用车票

  

  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问题做出规范,自4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车票式样由中国铁路总公司通过调整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统一确定,保证专用车票标记易识别易保存,并由救助管理机构与当地铁路车站共同研究确定专用车票的购、退、改签、票款结算等事项。有条件的车站可指定票务窗口负责办理专用车票相关事宜。

  新三板将对主办券商进行执业质量评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评价办法,纳入评价的指标包括:执业质量负面行为记录;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情况;对市场发展的贡献;其他重要事项等。其中,执业质量负面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评价结果具有关键性作用。

  当前新三板市场主办券商执业过程还存在管理层合规意识薄弱、从业人员经验不足、执业态度不严谨等问题。据了解,采用执业质量评价制度,是为了切实提高主办券商整体执业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黑名单”将受联合惩戒

  

  2015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第83号总局令,公布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作为国务院部委第一部关于“黑名单”管理的部门规章,将于2016年4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规定了制订的目的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定义、工商内部的管辖分工、黑名单的列入情形和列入程序、黑名单的移出情形和移出程序、惩戒措施、异议和救济等内容。

  《办法》规定,对于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其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简并企业申报缴税次数

  

  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或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再需要按月申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为按月或者按季,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期限。

  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为满足小规模纳税人不同需求,公告同时规定,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给予纳税人选择权。

  公告要求,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随着国税、地税之间信息共享的不断加强,可自动生成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信息,免除纳税人报送零申报资料信息。

  房产经纪人变两职业资格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实施。新《办法》有这样几个变化:

  ——考核主体:由房地产经纪人改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原来是泛指经纪人,现改为了协理和职业资格。

  ——考核实施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改为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负责管理和实施考试工作。明显更改为行业组织来负责。而不是行政上统一硬规要求了。说明放松了。

  ——管理实施:由原来统一大纲的统畴管理、统一考试制度,改为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侵权产品支付合理费用可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 《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4月1日起执行。该司法解释明确,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并已支付合理对价的,可以继续使用该产品且不用承担专利使用费。据了解,司法解释(二)共31条,主要涉及权利要求解释、间接侵权、标准实施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额计算、专利无效对侵权诉讼的影响等专利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央行实行新银行账户体系

  

  央行将从4月1日开始运行新的银行账户体系,7月1日开始运行新的非银行支付账户体系,以适应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个性化的消费支付需求。据了解,支付账户分两大类:一类是公众到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另一类是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和公众日常小额支付需要,不断发展壮大的第三方支付,称为“非银行支付账户”或“支付机构账户”。

  具体而言,又将银行账户分为3类: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Ⅰ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银行可通过Ⅱ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银行可通过Ⅲ类户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

  严格限制银行开卡数量

  4月1日起,银监会将严格限制银行开卡数量。同一商业银行为同一客户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对已办理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开卡客户联系核查。经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当中止服务,妥善处理。目前电信网络犯罪屡禁不绝,犯罪嫌疑人通过电信诈骗等手段让受害者将资金转入其银行卡内,如果开卡信息系虚构,公安机关往往无证可查,银行业加强实名制管理与开卡数量的限制有助于打击此种犯罪。

  新发行的芯片银行卡实行新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4月1日起,各发卡银行新发行的芯片银行卡应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版本3.0)》。与PBOC2.O相比,PBOC3.O安全性进一步增强,并增加了更多非接触式小额支付应用功能,可在公交、高速公路收费等领域更为广泛运用。

  婴幼儿洋奶粉不得入境贴牌

  

  近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规定,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从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允许进口。

  旅游景区人数超80%限流,达到最大承载量停止售票

  

  国家旅游局下发的《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4月1日起实施。《导则》强调,景区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启动包括交通调控、入口调控等措施控制旅游者流量;景区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立即停止售票,向旅游者发布告示,做好解释和疏导等相关工作。

  江苏等东部11省市:4月起执行“国五”标准 “国四”车禁上牌

  

  环保部发布《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指出,东部11省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浙江: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颁布实施

  

  近日,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并随后以省长令的形式颁布,并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通信基站环境监管机制,开展通信设施运行电磁辐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电磁辐射。

  该项行政规章的颁布实施将全面结束浙江通信设施建设保护长期以来无地方性立法的历史,让通信规划、建设、发展和保护以及用户权益保障悉数纳入法制轨道。

  安徽: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施行新规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近日修订并公布,将于4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贮存、维护等作出一系列规定。

  为把好入口关,《办法》从六个方面对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收货、验收进行规范。《办法》规定,使用单位应对贮存的药品、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对贮存药品、医疗器械的温度、湿度进行监测。检查、监测情况,应予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过期、失效、变质、霉烂、虫蛀、破损、淘汰的药品和过期、破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立即封存、登记,并按有关规定报告、处理。使用单位从不具有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由药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北京:对环境违法行为举报者奖1百到5万元

  从4月1日起,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通过指定途径向市环保局举报北京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的,且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环保部门查处的,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50000元奖励。

  举报渠道有4种:公众可以登录北京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有奖举报”专栏,或通过快递、挂号邮寄、个人送达的方式提交举报信息。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以及排污情况的照片等证据。环保部门会每季度对举报情况梳理一次,并根据举报线索的发现难易程度、对环境危害程度和举报人协查情况等因素,给予举报人不同程度的奖励。

  杭州:施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餐桌告别“地沟油”

  

  为了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保证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于2015年12月25日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的餐厨垃圾,是指居民生活以外的单位供餐、餐饮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不可再食用的废弃动植物皮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办法》规定,在运输过程中,由专人回收,餐馆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否则最高面临5万元的罚款。

  福州:国税局在全市推广无纸化退税

  

  从今年4月1日起,福州市国税局将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实行这项足不出户的退税服务。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申报、审核审批、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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