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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晚风是如此温柔 2016-10-04

文章来源:

木垒县人民政府  www.   时间:{文章信 息:articleCreateDate}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县政协副主席  张金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目前,我县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配套法规滞后,监管部门职能交叉,协调协作、监管信息沟通不畅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卫生、工商、畜牧、农业、质监、经贸、食品药品监督等监管部门,在具体监管工作中,实行分段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各省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但从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以来,区、州至今没有出台相关细则和办法。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监管环节的具体事宜并未作出详细界定,每个监管部门监管环节具体界定及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还不够明确,以致出现管理交叉,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多,链条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各部门的执法监管信息不能有效共享,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安全案件的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横向交流,尤其是生产加工等上游环节查处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向流通等下游环节传递,导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沟通不畅、反应滞后,留下了安全隐患。

(二)监测检验经费难以保证,检测、监管缺位缺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由同级财政列出。目前,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基本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其他监督部门(除质监局外)的监管、检查费用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致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食品抽检范围缩小、频率下降、批次减少。各部门各自开展抽样监测,没有将监测机构进行整合,而且技术人员缺乏,检测的结果不能作为惩处的法律依据。

(三)屠宰管理不规范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肉禽屠宰上市,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检疫章和屠宰场肉质品检验章,两章齐全方可上市。但在春节前后,按照木垒当地传统风俗,家家有冬宰储肉的习惯,由于监管不严,沿街或背街小巷私屠乱宰马、牛、驼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肉品质量安全,又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县城屠宰点缺少屠宰专业人员,环境卫生普遍差,屠宰设备既短缺又落后,驴、狗屠宰时无法检疫,而狗是包虫病的传染源,检疫不合格,流入市场极易传播疾病。动物有病脏器无害化处理不规范,没有做到焚烧或深埋。生猪屠宰点待宰间进畜量台帐、无害化处理台帐、销售台帐三帐无一帐。

(四)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小,档次低,品质难以提高

木垒县全县辖区共有312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中型餐馆12家,剩余为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大部分餐饮单位投入资金少,后堂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有的餐厅未使用不锈钢材质的餐饮具,各类专用水池数量少,餐巾纸质量低劣;有的餐厅生、熟肉案不分,餐具清洗不净,斑迹明显;有的学校食堂留样盒形同虚设,土豆发芽仍在食用;餐饮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食品安全服务意识,有些餐厅服务员不穿工作服,不剪手指甲,管理起来较为困难。

(五)个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户,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群众防范意识不强

一是个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小作坊档次低,设施简陋,设备落后,卫生状况差,达不到QS认证标准;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存在质量低劣的食品,给消费者特别是中小学生身心造成了伤害。二是群众对购买的食品质量安全重视不够,缺乏必要的辨别能力和知识。这些因素都为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

食品安全工作事无巨细,任重道远,必须长抓不懈。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及预警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涉及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联合执法力度,做到有常设机构、专人负责,有年度检测检验计划,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联系会议制度,互通信息。进一步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评议考核。继续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乡镇政府、各监管职能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发挥好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实现综合协调、优化整合、协同作战、分段监管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及时通报监管信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消除监管体系中的空白区。

(二)加大财政投入,设立食品安全专项资金,切实改善检测条件,实现资源整合

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预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以及食品安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整合现有监测资源,更新陈旧落后设备,完善监测检验项目,提升快速检测能力,优化检测队伍结构,使人、财、物得到综合有效利用。建立“区域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配备专职人员,承担卫生、质检、工商、农业、经贸、食品药品等各监管部门的检测任务。开通专用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扩大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监管范围,以达到全覆盖、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强化信息收集,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

(三)规范屠宰市场管理

要进一步规范屠宰市场管理。肉品检验和专业人员配备是屠宰场的资质条件,对不具备条件的,应立即治理整顿,严格要求对屠宰的牲畜肉品进行化验并出具化验报告和验证配章。加大马、牛、驼大畜的定点屠宰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马、牛、驼等定点屠宰场所的设施、设备;加强对狗肉的检疫力度,未经检疫不得进入市场和餐馆销售。

(四)完善食品监管制度,规范餐厅和食品加工市场

要尽快制定出台自治县相关的食品安全、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细则及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建立外地批发市场产品进入我县登记、建档、监管等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落实抽检制度和相关办法,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规范食品批发经营。不断健全完善食品零售定期查验监管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问责制,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追究属地主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管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的硬件设施标准,餐厅全部采用不锈钢餐饮具,提升餐饮服务业档次,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不准营业,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加强抽查检查和检测检验工作,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分类造册登记,对符合条件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发放许可证,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添加非食用添加剂等行为,限期停业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处以重罚并吊销营业执照。分期分批对餐厅、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经营单位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律意识

(五)加大宣传监管执法力度,建立食品源头监管体制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板报等媒体和宣传工具建立食品安全专题栏目,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屏幕等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现状及检测结果。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诚信道德建设,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印制成册,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学习。从源头抓起,构建食品安全防护体系,建立统一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豆制品等生产者和经营者,建立产品登记、产地检验、现场抽测、网络监管、信息发布等一套完整的监督检查机制,使每一位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流通者都明确知道自己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人,明确知晓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法经营者,要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使其不敢以身试法。尽快启动建立县乡肉、奶、果蔬、豆制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实现各流通环节的信息互联互通,从而保证肉、奶、果蔬、豆制品等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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