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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几点建议

 凡乐仙人居 2016-10-06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省出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新生代农民工约1300万人,占全省农民工总量的62.4%,且多为省内流动,87%来源于省内农村,54%在本市范围内流动。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新时期农民工群体的主体,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与上一代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在注重经济收入的同时,越来越重视技能提升、休闲娱乐、人文关怀和情感交流,追求个性化时尚,关注自身权益,表现出较强的社会文化参与意愿,精神文化需求已经成为他们带有普遍性的利益诉求。但受文化水平、收入水平、生活环境等自身因素限制,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还比较贫乏、水平仍很低。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范围,共有共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成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代表共青团界、青联界提出三点建议:
    一、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建议把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纳入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总体目标,纳入覆盖城乡的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文化孤岛”现象。鼓励文化企业、文化服务机构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吸引新生代农民工走进公共文化场馆,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充分保障农民工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日常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强化用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增加文体设施投入,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二、完善政策,呼吁社会关心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树立和宣传农民工典型,促进社会正确认知农民工群体,尊重他们的劳动、理解他们的艰辛,努力消除对他们的歧视偏见,真正把人文关怀转化为关心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行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正确认识城市现代化进程和城市生活特点,促进他们积极参与到高尚文明的城市生活中来。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同工同酬、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切实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困难。
    三、激发新生代农民工自身文化创造潜能和活力。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是丰富他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历教育,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职业上升通道。引导帮助新生代农民工主动参与文化的生产创造和传播,鼓励和扶持他们自办业余文化团队,在场地建设、活动组织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和资源倾斜。积极培育新生代农民工中的文化带头人,通过多种有效方式,鼓励有文艺才能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文艺创作。通过举办文艺大赛、艺术节等方式,为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公共文化生活搭建平台、提供舞台,激发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精神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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