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论不一定荒谬。为什么?首先是这个表述语句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大家并不见得真的清楚。人们对于语文的解读差不多都是“望文生义”,恰恰文言文又有简易与模糊的特征。识读主体与识读对象之间弄拧,可以说就是见怪不怪的事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认识其中“非”的意义。大家都认作“不是”,当然整个语义就与通常建立起来的语感不符了。如果解作“不等同”,情况是不是就大变了呢?公孙龙子在本篇章里边没有说清楚,倒是在《迹府》第一中做了比较好的阐释:“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而非龙'白马’于所谓'马’,悖。”不难体会,公孙龙子辨析的是上下位的概念不等同,不能混淆。所以,历代都以为“白马非马”荒诞不稽,岂不知荒诞的正是我们自己。中国人不讲逻辑,致使千百年的历史都浑浑噩噩;西方近代以辩证逻辑否定形而上学,于是乎造成了哲学思想界的大混乱,延及俄罗斯、天朝的民粹绵绵无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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