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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帖】黄庭坚尺牍选读(五) ■郁 枫

 广羽人三九 2016-10-07




图1 黄庭坚《致无咎通判学士尺牍》


黄庭坚尺牍选读(五)


■郁 枫


《致无咎通判学士尺牍》


  《致无咎通判学士尺牍》(图1)亦称《南康帖》,作于元祐七年(1092年)五月,纸本墨迹,纵30.8cm,横64.7cm,凡17行,202字,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这是黄庭坚写给晁补之的一封信札。晁补之,字无咎,于元祐五年(1090年)以秘阁校理通判扬州,两年后被召回朝廷任著作佐郎。在这件尺牍中黄庭坚称晁补之为“无咎通判学士”,应是晁补之任扬州通判时的往来书信,文中提到的“广陵”即是扬州。文中另有提及他们的朋友张耒(字文潜),“文潜有嘉除”应指张耒于元祐六年(1091年)十二月除著作郎。黄庭坚与晁补之、张耒同为苏门四学士,又于元祐元年(1086年)一起参加太学学士院考试,在京师秘书省共事五年,三人间有着深厚的同事之情、朋友之谊。作这件尺牍时三人天各一方,晁补之通判扬州,张耒仍在京师供职,而黄庭坚由于母亲病故离开京师居丧老家分宁双井村。

  《致无咎通判学士尺牍》给人印象最深的当是其长短不一的书写形式,这是传统书信礼仪中所遵循的“平阙”规范。平阙包含了平和阙两种形式。平是“平抬”,在尺牍行文中如遇到重要或者特殊的人、事、物、称谓及其关涉的动作等字词时,为表示尊敬另起一行顶天书写。阙是“阙字”,在遇到上述类似情况时因书写空间受限或者内容的重要性不需要作换行处理,则在原行中相关字词上方空一二字或多字再书写,以表示去除其头上的重负,亦称“挪抬”。平阙这种文书礼仪规范发展到宋时已非常成熟,曾大力举荐黄庭坚的司马光著有《书仪》一书,把文书程式列在首位。黄庭坚在秘书省任职多年,对行文规范执行较为严格。宋时平抬的内容增多,一般涉及受书人,不管是名称,还是动作,乃至属于自己行为而涉及对方的,都应平抬书写。在这件尺牍中,“手诲”“惠寄”等相关受书人晁补之的行为动作,以及“伏奉”“侍奉”等这样虽属于自己行为而涉及对方的,都以平抬书写;其它涉及称谓如“亲”“主人”“为亲”“公”,涉及人名如“文潜”,以及特殊字如“旨”等也都以平抬书写。这件尺牍中阙字也有使用,但不甚明显,如“南康”“鲍诗扬州集”“广陵”。另外传统书信行文中亦有对尊长名字的避讳,不能直写其名如同不能直呼其名,在这件尺牍中首行“次山”两字略小靠右侧书写,以表示尊敬,不过职衔和姓如“南康签判”“李”不需要偏书。这些行文礼仪规范的应用使得尺牍章法更为灵活生动,错落有致。

  这件尺牍书写较为严整,笔法娴熟,沉着流畅,意到笔到。细审其用笔,起笔处多显逆入之迹,而收笔较为蕴藉,有收有放,放中有收,劲而内敛,少露锋芒,转折多方折处理,斩钉截铁。结体方正舒展,方中带扁,稍右上倾,字形大小穿插,如在第七行“新劳”中间的“之”(图2)字极为小巧可爱,个别草书运用以丰富变化,如第十四、十五行相同位置两个“能”(图3)字一作行书、一作草书以避免雷同。通览该尺牍,书写中规中矩,清润劲健,气韵清雅,平淡冲和,展现了黄庭坚元祐时期的典型书风。

图2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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