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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县:高淳地域视角(一)

 敬亭山人138 2016-10-09

传统意义的“边”一般是指处于国境边缘的地区,此种意义上的“边”涉及到边疆地理、国界和边防、跨国的资源生态环境、边贸等诸多国家关系问题。而省际之间的边县关系通常是一个被忽视的领域。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至元代以前,中国的行政区划,特别是一级政区,一直用天然山脉、河流作行政区的边界,行政区划与自然区划基本一致。唐代明确提出行政区划划分的山川形便的原则。元朝建立后,为了吸取历代地方军阀据险割据、对抗中央的教训,人为地把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分割给若干个行省,形成犬牙交错的省界,不使某一大省区完全掌握整一形胜之地,防止某一省区自成一体,成为地方长官据险称雄的国中之国。因此,山川形便犬牙相入是中国历史上划定行政区划边界所遵循的两条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的省级行政区划界基本是根据这两条原则而在历史上形成的。[1]但是也正是由于这两条划界原则,导致了很多省际边县问题的产生,这些边县关系包括省际之间的边界纠纷、资源争夺和环境纠纷、军事与社会治安管理的协同、省际之间的经贸流通等。由于每个省行政区域范围和宏观政策体系具有相对独立性,省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单元,省与省之间的差别在边县间表现得较为明显,处理纠纷和解决省际之间的区域发展成为相邻省需要共同关注的问题。因此,边县是观察中国区域发展的特殊视角。

高淳县位于江苏省的西南角,与安徽省郎溪县、宣州市、当涂县交界,是江苏西南与安徽东南接壤的较为典型的省际边县。除了单纯的行政区接界外,这里还交杂了其他多重意义上的边界含义。2010年底出版的《高淳县志1986~2005》(以下简称《县志》)对上述边县关系的内涵作了诸多记载,对于全国同类型边县志书和边县关系的发展具有启发意义。

 

一、省际边界纠纷及其背后的古丹阳湖地区历史地理变迁

 

任何一个行政区都有与其相邻的行政区的界线,但是因资源、环境等产生的诸多省界纠纷往往需要在省级之间甚至更高的中央部委的行政层面上才能解决。高淳若干边界地段,因情况比较复杂,存有争议或异议,界线一直未能确认。明清时期,高淳与宣州、高淳与当涂在固城湖、丹阳湖、石臼湖(三湖)地区因争夺湖利而发生多起边界冲突,旧官府虽进行过多次判决,但边界冲突并未停止。解放后也曾发生数起流血事件。经过19975月至20014月的勘界工作,四境经界已经明确,多数有争议或异议的问题得到解决。为此,《县志》在第一篇政区环境的区位境域节中较为详细地记载了高淳的主要边界争议以及勘界解决情况,并在全书的附录中收载六份勘界协议。虽然在第二轮修志中,不少地方都在政区中记载了勘界,但是像高淳这样在县志中全部收录所有勘界协议的可能很少。

高淳的边界纠纷初从明代开始已经延续数百年之久。边界纠纷所以产生,是由苏皖南部水系的自然地理变迁以及人地关系造成的。

 高淳处于苏皖两省的接壤处,与安徽的郎溪、宣州、当涂等县毗连。将高淳一个放在跨省域的较大区域范围内观察,高淳的东部为蜿蜒起伏的丘陵山区,是茅山、天目山余脉南北结合部,在这片苏皖交界的西南地区是皖南山区,中间则是地质构造属于南京凹陷部分的古丹阳湖盆洼地,四周高中间低的地势使得皖南之宣城、黄山北麓等地区的山水大都汇集于此,逐渐成为皖南山洪的汇集之区,高淳的西部与安徽相邻的县市在这一地区同属于水阳江、青弋江水系。高淳县的西部原为三湖环绕,南有固城湖,西濒丹阳湖,北临石臼湖。“三湖”在历史上本为一湖即丹阳湖,亦称丹阳大泽,是古代长江中下游南岸四大湖泊之一。发源于皖南山区的青弋江、水阳江直接注入该洼地,然后泄入长江。随着江河泥沙不断沉积,在洼地西部形成三角洲并逐渐发展,致入江水道被堵碍,泄流不畅,遂潴积成湖即古丹阳湖,其时约在全新世早期,湖的面积约4000多平方公里。今丹阳、石臼、固城、南漪四湖以及当涂、宣城、芜湖、溧水、高淳等县沿湖圩区,原均属古丹阳湖地。唐《元和郡县志》记述“丹阳湖周三百余里,与溧水()分湖为界”,这“三百余里”的丹阳湖,包括了后来分化出来的石臼湖与固城湖在内。后泥沙继续淤积,在入湖江口形成新的三角洲,首先将南缘封淤,分化出固城湖;当三角洲发展抵达湖阳嘴时,又分化出石臼湖。古丹阳湖一分为三的时间约在北宋或稍前。[2]由于历史上的多次围垦,到上世纪70年代时,丹阳湖已经名存实亡,在高淳境内仅仅沦为河道。

造成古丹阳湖地区变迁的因素,除了自然的三角洲泥沙淤积外,历史上的数次大规模移民以及人工围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以高淳地域而言,根据《县志·高淳史略》的记载,第一次是春秋战国时期吴国在固城湖西部围筑相国圩。第二次是东汉后期至三国东吴时期,当时天下动乱,北方灾民纷纷逃居此地,围滩垦殖,扩大耕种面积,使今高淳固城半山半圩地区得以逐步开发。三国时期,魏、吴在江淮地区长期对峙,为解决粮秣补给问题,东吴就近在古丹阳湖区屯兵垦殖,除军屯外,还有大规模的民屯,民屯由北方南渡的流民和当地农民组成,实行军队编制,全力生产粮食,当时甚至废除溧阳县,设屯田都尉于固城,专门管理屯田事务。这一屯田特区包括今溧水、高淳两县地域在内。由于地处古丹阳湖边缘,吴赤乌年间在境内筑成总面积 333.34公顷的太安圩。永安三年(260),开丹阳湖田,在邻近地区筑堤长180里的大官圩。第三个时期,是北宋初年,中国东南围湖造田风起,其后愈演愈烈。宋徽宗年间,宋金战争频繁,军资支出激增。朝廷为开辟财源,将手伸向湖泊,以出租湖泊,任人耕种,收取湖租的方式来增加收入。围湖造田遂由“盗湖为田”、豪强霸占发展到朝廷鼓励、委官督筑。高淳最大的永丰圩就是在此背景下围筑的,该圩自政和五年围湖成田后五十年,因圩田横截水势,每遇返涨,危害非浅。另一方面,这一时期两淮居民为避兵祸,大批南移,时高淳境内陆广人稀,为湖滨荒滩围垦为南迁的流民提供了衣食之源。丹阳、石臼、固城三湖之滨,当时成了北方移民开垦落户理想之地。据高淳民间谱牒记载,今境内万人以上大姓多为南宋期间徙入的后裔,许多圩是这一时期围垦筑成。在南宋100多年中,高淳相继围垦大小圩百十多个。围垦的范围,不仅以水阳江出口处淤地由南向北延伸,而且扩大到胥溪河、漆桥河两岸。第四个时期是明代初年,由于实行一系列奖励垦殖和优待农耕政策,使高淳境内停止长达90多年的围湖造田活动得以恢复。至弘治四年建县前夕,境内有大小圩围200多座,全县水田占80%以上,以高淳镇为中心的濒临固城、丹阳、石臼三湖之地,成为溧水县的鱼米之乡。

这种围湖造田的情形还不仅发生在高淳地区,整个古丹阳湖周边地区都是如此。在唐代安史之乱以后,皖南地区作为北方人口大量南迁的区域之一,户口激增,人口对原先自然环境的压力呈现日益紧张的态势,除了加剧与水争地的速度,别无他法。

由于围垦,古丹阳湖地区的自然地貌和生态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导致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水关系的紧张,生态环境失调,人向水要地,使泄洪问题越来越突出。丹阳湖区上承皖南之水,下通长江。由于皖南山区地形陡峻,汇流迅速,洪水具有峰高而历时短的特点,常常引起水位暴涨。而此时长江水位本身就较高,致使夏秋汛期,湖区进水量远远大于出水量,湖面因而迅速扩大。如果在湖区进行开发,建造圩田,使湖的潴水容积减小,加上原本已经排水不畅,就极易造成湖区周围圩田受灾,而且这样的灾害波及面往往是周围数县。在水阳江、青弋江水系的古丹阳湖地区边县之间,水患和水利矛盾一直非常突出;二是湖滩资源的争夺和开发争议一直比较尖锐。对于三湖的归属问题,当涂、宣城、高淳三县原本模糊的边界因民众隶属的行政层级的不同而成为矛盾产生的源泉。在这其中,丹阳湖因为本身变动较大,处于三县交界,历史上对其归属一直记载模糊,当人地关系紧张之时,该地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三县民众争夺的焦点。特别是冬春枯水期,因湖泊面积缩减,肥沃的滩地裸露,沿湖居民可以坐船前去收割湖草、芦苇,甚至有的滩地因地势以及肥力而可以收获一季农作物。但是湖泊水位变化不定,裸露的滩地面积也不一而足,随着沿湖居民人口的增加,如何分配这无主滩地上的物产就经常成为沿湖居民纠纷的导火索。从明代开始,三县的边界纠纷就一直持续不断,其中苏皖两省省界纠纷过程中规模最大且结果最为惨烈的一次是民国时期的小花滩血案。首部新编《县志》曾经有所记载。

以高淳与安徽当涂县在石臼湖的纠纷为例,史籍中一直说两县分湖为界。但是对于丹阳湖归属的记载都很模糊,“分湖为界”、“湖中分界”、“中流为界”、“湖心为界”等都不是明确的界线,只是划定了一个大致的管辖范围,到清代时,丹阳湖一直为当涂与高淳两县共有,是为两县之模糊边界。在丹阳湖周围人地关系相对宽松时期,民众不会太关注湖中时隐时现的荒滩,双方各自就近利用湖产,也就很少产生纠纷。纠纷的产生在于人地关系紧张之后,两县民众的与水争地和对湖中所产之水草、渔业等利益的分配以及在此过程中对于丹阳湖水利利害关系的认知水平。[3]

 特定的环境产生特定的问题。正是针对高淳由来已久的省际边界纠纷,《县志》不仅在志首的《高淳史略》和第一篇的湖泊部分交代了古丹阳湖地区的地理变迁和历代围垦情况,而且在建置区划中记载境域边界纠纷争议以及勘界中与周边各县市的边界争议及其解决。此外,《县志》针对省际边界问题,在第二十三篇公安司法 人民武装的社会治安中记载了高淳与边界地区治安联防协作的情况,在人民调解节中专门设置边界纠纷调解目。这些记载,让我们可以大致可以理解边界问题的由来、解决矛盾的依据,以及高淳在当代新时期为实现省界社会稳定所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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