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收集整理了由深圳法院系统官方发布关于财产保全方面的诉讼服务信息,旨在帮助有需者掌握基础的诉讼法律(程序)知识,提高诉讼办案水平。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应提交材料清单注意:申请查封的财产必须为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受理法院辖区的财产,请提供具体且明确的财产线索。(1)申请人(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等经与原件核 对相符的复印件;(2)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深圳市工商注册信息查询网站 www.szaic.gov.cn、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站 www.nacao.org.cn)。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权限相应权限。申请人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法院工作人员前签订 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代理的,应提交: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需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在担保书上签名,担保书格式见样本。①担保人为自然人时,需提交与原件核对相符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担保人为法人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全部盖公章)各一份。(1)现金担保: 向立案人员提交担保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2)房产担保:如提供房产评估报告的,需由二级评估机构出具 ,并提交原件一份。①深圳国土局出具的担保房产无抵押无查封信息表,担保金额参照房产登记价值。提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 69 号,可查全市房产信息。(3)案外人担保:我院不接受担保公司担保,若案外人同意为申请人提供担保,需案外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来法院面签担保书。(4)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接受其出具的保函。(1)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案件,申请人需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发给法院的《函》。(2)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申请人需提交:交警出具的放车告知书、事故认定书 劳动仲裁申诉书、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3)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保全案件,须提供:员工代表推举书原件(劳动站有模板)、员工代表身份证及 其他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书证用 A4 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申请人人数+1 份 9、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10、送达地址确认书。(注意:请您在起诉时一并补齐经窗口工作人员打√的材料。)二、深圳法院保全担保机构名册(2016~2017 年度)公告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申请保全提供担保的意见》、《关于 规范保险公司为司法保全提供担保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经过本院网站公告条件、机构自愿申报, 本院审委会审核讨论决定,编制《深圳法院保全担保机构名册(2016~2017 年度)》,自 2016 年 1 月 1日起实行,有效期两年。附:深圳法院保全担保机构名册(2016~2017 年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部分来源于互联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研习法律、传递信息、宣传法治,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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