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临近年底,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就越来越多!难道说财产保全就是传说中的“保”治百病 ???是不是想着“一保在手,天下我有”,可最后还是犯了“缺材料尴尬症”! 请放心,小屋今天就来为大家做一个最“in”保全清单大盘点! “ 申 请 条 件 ” (向上滑动启阅)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本案当事人; (二)请求保全的财产是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是被申请人的财产; (四)请求保全的目的是为了判决或者裁决的顺利执行或者是为了避免财产的损失。 “ 必 备 材 料 ” (向上滑动启阅) (一)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相关证据材料。 “ 线 索 提 供 ” (向上滑动启阅) (一)被保全财产为银行存款、存单的,应当提供具体银行名称、账号和银行的确切地址。 申请时已经存在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应当一次提供完毕,非申请人主观原因致无法提供的除外。 “ 担 保 数 额 ” (向上滑动启阅)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 实 物 担 保 ” (向上滑动启阅) 应当提供担保实物清单、存放地点以及保管人员名单或者仓单等物权凭证。必要时还需提供评估机构对实物价值的评估报告。 (二)以债券、存款单、提单、知识产权权益证书等权利凭证担保的,应当提供债券、存款单、提单、知识产权权益证书等权利凭证原件,由受诉人民法院代为保管。 因为申请人所提供的实物担保物的价值存在不确定性,法院一般均会从严掌握担保数额,用于担保的财产请务必留有余地! “ 责 任 担 保 ” (向上滑动启阅) (一)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的案件、担保方式、担保范围以及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由保险人赔偿被保全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注册资本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且无拒不承担为财产保全申请人履行担保义务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 (五)中国保监会的批文(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表,加盖保险费率管理专用印章)。 “ 信 用 担 保 ” (向上滑动启阅) (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连带保证担保书; “ 无 须 担 保 ” (向上滑动启阅) 诉中财产保全中下列情形,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 不 得 保 全 ” (向上滑动启阅) 下列财产不得作为保全对象: (一)案外人的财产; (二)被申请人享有对第三人到期债权,但该第三人提出异议的财产; (七)军队、武警部队等保密单位开设的“特种预算存款”、“特种其他存款”和连队账户的存款(军队、武警部队的其他存款除外); (九)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保全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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