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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法院根据泰宏公司自认事实及其他相关证据认定刘波是公司员工、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泰宏公司应承担还款责任。根据《证据规定》第七十四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之规定可知,泰宏公...
最高法院: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人的代最高法院: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案当事人未就中扶公司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亦没有正式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
杨浦法院:私房征收补偿款分配与在册户籍无关。小女儿实际掌控的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并不影响其基于被征收房屋四分之一产权享有的该房屋价值补偿款的分配。另外在《2020上海高院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民事纠纷研讨会会议纪要》中也写出:“一般只有私房的房屋产权人才是被安置人,被安置人以外的房屋使用人不能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
民间借贷本金的认定、超过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的利息之债的性质、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利息约定不明的认定、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查处、民间借贷刑民交叉程序和实体问题的处理、“名实不符”情况下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的审理、职业放贷行为的认定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有待深入研究,逐步统一裁判规则。对司法保护的...
民间借贷:这4种利息是无效的,债务人根本不用支付立刷电签版。其中,利息是很灵活的,可有可无,利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协商约定;如果借贷双方只是口头上约定了借贷的利息而没有落在借条上,那么债权人就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按口头协议来支付利息,即使在法院判决中,口头约定的利息也将默认视为无利息来处理。这四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了利率但未明确是月息还是年息,视为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约定了利率但未明确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属于对支付利息作了明确约定,只是对利率标准约定不明。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
“解释”第27条一款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照“解释”的这一规定,在处理这类案件纠纷时应当注意几点:(1)应当先审查前...
即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另行计收的利息由于根据《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260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所以逾期利息的计算又可以分为两段:一段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段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与下述超过生效法律文...
48.综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无论是借期内的利息、逾期利息、逾期还款的违约金还是“其他费用”,都有一个相同的司法保护上限计算标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年利率,只不过对应的计算基数不同,借期内的利息以全部借款数额为基数,逾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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