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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G警告如何避免因自动驾驶仪引发的事故

 大傻Dan123 2016-10-12

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已发布一份安全警报,强调使用了自动驾驶仪的船舶的安全航行。使用自动驾驶仪有利有弊,过度依赖于该系统或导致船员疏忽,引发事故,导致严重伤亡,财物损失。

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已发布一份安全警报,强调使用了自动驾驶仪的船舶的安全航行。自动驾驶仪系统可以通过让舵手自由行走,远离船舵而进行其他次要的操舵室工作,并获得不同的导航视角而降低操舵单一性。但是使用自动驾驶仪也存在弊端,可能导致忽视导航实践。过度依赖于这些系统可让一名舵手过度专注于驾驶台里的其他工作,而且在一些极端情况中,可导致当值人员离开驾驶台很长一段时间。对船舶导航的这一疏忽已导致海上事故发生。

在近日,在墨西哥湾已发生多起事件其中,一艘船员接送船或者供应船和其他的商业船只撞上钻井平台或结构物或者与其他船只相撞,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财物损失,平台失火,油气井关闭。这些事件通常都会导致严重的人员受伤,甚至死亡,以及严重的环境破坏。在石油产区,在进出处于开阔水域或者限制水域中的施工现场(例如台田)期间,使用自动驾驶仪系统是一个标准做法,无论能见度如何。因使用自动驾驶仪而引发的事故并非局限于商业或者油气田船只,伤亡事故也发生于安装了自动驾驶仪的其他类型的船舶。

当一名疏忽大意的舵手遭遇极端情况时,他/她通常没有时间采取纠正行动,这一点不足为奇。此外,在过去发生的一些事件中,当有时间采取纠正行动时,舵手通常缺乏必要的系统知识,因此无法迅速从自动驾驶仪模式转换为手动操舵模式。

有关使用自动驾驶仪的具体规定可在《美国联邦法规》(CFR)第46卷中找到,各分章中还有具体的适用性说明。(46 CFR 35.20-45, 46 CFR 97.16, 46 CFR 122.360, 46 CFR 131.960, and 46 CFR 185.360)。《美国联邦法规》第46卷中的一般规则如下:

自动驾驶仪的使用——当在交通密度较高、能见度受限以及存在任何其危险的航行情况的区域使用自动驾驶仪时,船长应当确保:

·能够立即手动控制船舶操舵;

·一名合格人员始终准备进行操舵控制;

·以及从自动到手动控制船舶操舵切换的工作以及从手动到自动切换的工作应当由船长或者当班驾驶员的监督下进行。

美国海岸警卫队强烈建议船东和经营人确保所有获得证书的航海人员:

·充分理解《美国联邦法规》第46卷各分章中的“使用自动驾驶仪”规定;

·进行定期培训,以确保船员精通自动驾驶仪系统的操作和限制;

·拟定书面程序,并在明显处张贴——如何在自动驾驶仪系统附近从自动驾驶仪模式向手动操控切换;

·审查公司政策,评估有关高交通密度、能见度受限条件或者任何其危险的航行情况的自动驾驶仪使用限制。

所有船舶经营人都必须遵守《国际和内陆水路航行规则》,无一例外。在任何能见度条件中操作船只:第5条——瞭望:每一艘船应当始终通过视听以及所有可用的手段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中保持良好瞭望,以全面评估当时情况以及碰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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