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经适房的筒子们注意了~~~ 据市住建委,上海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四季度开展。其中,浦东新区将在11月上中旬启动,12月底申请受理工作结束。 请有意愿的亲们记好时间,不要错过了哦~ 此次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本批次房源主要分布在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和佘山北、嘉定黄渡、浦东惠南民乐、宝山顾村拓展和闵行马桥等基地,并视具体情况作必要调整和补充。此外,部分远效区也将自筹解决一批房源。 据了解,这些房源主要分布在外环外地段,考虑到土地成本上升等因素,这批房源价格会比2014年批次高。 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哪些人符合申请条件? 另外,要注意的是,计划明年年底陆续启动使用市统筹房源各区的摇号、选房供应,郊区根据受理户数和自筹房源情况可先行启动轮候供应。 需要准备点啥材料? 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可以出租吗? 不可以。 同时不论所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权证是否满5年,在取得完全产权前都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转让、赠与共有产权保障房; 2、擅自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3、设定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4、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 以后还能买其他住房吗? 申请人提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后,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退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申请人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腾退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但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核定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除外。 申请人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房地产权证已满5年,购买商品住房的,应当先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或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但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核定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除外。 还有这些你可能想知道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是本市一项持续稳定的长期民生工作,并且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申请审核制度及供后管理制度。希望各申请家庭考虑好自身需求、经济条件、贷款能力等综合因素,适时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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