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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哲学家 | 大卫·休谟

 杜可的图书 2016-10-14

18世纪作家大卫·休谟是世界上伟大的哲学声音之一,因为他深刻阐述了人性的一个关键事实:我们更容易被情感而非理智所影响。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许是对我们自我形象的巨大侮辱,然而休谟认为如果我们能学会好好应对这个令人惊讶的事实而不是否认它,我们(在个人和集体层面上)将会平静、快乐得多。


休谟于1711年出生在爱丁堡一个悠久但远不富裕的家庭。他是第二个儿子,很早就清楚自己需要最终找一份工作。不过似乎没什么事情看起来适合他。他尝试过法律工作(他父亲和哥哥的职业),但很快确定那是一份需要“一生苦役”的“艰难的职业”。爱丁堡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的高校职位也考虑过他,但他没有接受。




于是他打算成为一名公共知识分子,靠写书出售给大众来赚钱谋生。道路依旧艰难。他寄予厚望的第一本书《人性论》市场反映惨淡。“从没有一部作品比我的《人性论》更悲惨,”他写道。“媒体对这本书反应一片死寂,甚至连对那些狂热的读者群都没有半点交待。”


但他坚持着,意识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表达观点的方式,于是他努力训练自己以一种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写作。最终他赢得了读者。他之后的作品,历史著作和优雅的散文集都是当时的畅销书。正如他不无骄傲地说:“书商付给我的钱多到在英格兰历史上绝无仅有;我不只是财富独立,简直阔绰了。”



1.情感与理性


休谟的哲学建立在一个强有力的观察上:在生活中,我们需要弄对的关键事情是情感而非理性。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奇怪的结论。通常我们认为自己需要训练我们的头脑尽可能理性:注重证据和逻辑推理、确保不被情感挡道。


但是休谟坚称,无论我们致力于何事,“理性是激情的奴隶。”我们更易被情感、而不是被相比起来苍白无力的分析和推理的结果所驱动。我们最坚定的信念极少是基于对事实的理性调查;我们决定某人是否值得钦佩、闲暇时间做什么、何为成功的职业生涯、或者爱上谁都是基于情感而非其它因素。理性作用有限,决定性因素和我们的情感活动——与休谟所说的我们的激情息息相关。




休谟生活的时代被称为理性时代,当时许多人声称人类的荣耀在于理性。但休谟看来,人类不过是某种动物罢了。


休谟非常关注我们常常从信念发发来进行推理、而非通过推理来得出信念这种奇怪的方式。我们感到一个观点挺好或者危险,基于此就称这个观点正确或是错误。推理只是在有了最初的看法之后为了支持它才出现的。




然而,休谟并不认为所有的情感都是可接受的和平等的。这就是为什么他坚信应当对情感进行教育。人们应该学会更有爱心、更耐心、更自在、不惧他人。但是要学习这些,人们需要一套教育体系来关注情感问题而非理性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休谟如此深信公共知识分子的责任和重要性:与休谟越发厌恶的大学教授不同,公共知识分子必须要能为思想、智慧和洞察唤起人们情感上的共鸣(他们唯有做到这一点才有饭钱)。正因为如此,他们必须好好写,运用生动的例子,务求趣味盎然、引人入胜。


休谟的洞见是,如果你想改变人们的信念,像通常的哲学教授一样去论证不是最有效的策略。他指出我们必须通过表达同情、打消顾虑、好的例子、进行鼓励和艺术感染去改变人们的观点——只有在此之后,对一些执拗的人,才尝试用事实和逻辑去说服。


2.宗教


休谟应用他关于处理情感的优先级高于理性的思想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和宗教相关。


休谟不认为相信上帝存在是“理性”的,即是说,他不认为有令人信服的理据支持神的存在。他自己看起来在温和的不可知论者——上帝也许存在,我不确定——和温和的有神论者——上帝存在,但对我来说没什么影响——之间摇摆。然而认为存在一个忿恨的上帝——要在来世惩罚那些不相信上帝存在的人——的观念在他看来是残忍的迷信。




休谟的核心观点是宗教信仰不是理性的产物。所以基于事实来辩论支持或反对宗教信仰并未触及核心问题。休谟认为试图用精心锤炼的论证去说服一个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尤其愚蠢。这就是为什么休谟是一位最重要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捍卫者。我们不应该认为宗教信仰和我们不同的人是理性人在理性推理上出错了(因而需要纠正),而是要把他们视为情感驱动的感性动物,不去管他们,只要他们也这样对我们就好。休谟认为,试图用理性论证去讨论宗教是极度荒唐和傲慢的。


3.常识


休谟严格来讲是一个怀疑论者,总是对日常的常识观念保持怀疑。




他怀疑的观念之一是个人身份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理解自己,并且持续一生都背负着的或多或少可以理解的身份。休谟指出,不存在一个叫做核心自我的东西。他有一段著名的阐述:'当我深入走进那个称作自我的东西,我总是身处特定的知觉中, 热或冷,亮或暗,爱或憎,苦或乐。我从没有不在知觉中,除了知觉我也未观察到其它任何事物。'休谟总结说,我们并不是一个定义确切的人,就像由理性告诉我们是谁、或是从镜中看到的自己、或是随意而泛泛使用“我”这个有误导性的词所描述的自己。'我们不过是各种知觉的集合或组合体,这些知觉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依次继起,变幻无常、永不停歇。'


尽管生性多疑,休谟依然乐见大部分我们持有的常识信念——因为这些信念帮助我们在这世上生活。想对所有事情讲理性是一种疯狂。


休谟对笛卡尔提出了质疑。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在休谟出生前60年逝世,但其思想依然有巨大的影响力。他主张我们应抛弃头脑中在理性上不完美的想法。但休谟指出我们做任何事都不可能真正地理性。他还大胆地指出,我们大多数信念仅仅是因为行得通而被认可。它们对我们有用,对我们做事有帮助。检验信念的标准是它的实用性而不在于它可被证实与否。


我们痴迷于一些高高在上、但其实不是很重要的逻辑难题,而我们时常需要休谟提供的纠偏方法。作为一名怀疑论哲学家,休谟丝毫没有学究气,他主张要有常识,拥护白丁和大众的日常智慧。


4.伦理


休谟对传统哲学中的关于人如何向善的伦理话题非常感兴趣。他主张有道德并非就是拥有道德观念,而是早年就接受过情感上优雅得体的培养。善意味着培养情感上的好习惯。


休谟极为推崇一些优良品性比如风趣、彬彬有礼和有同情心,因为这些品性在劝人向善的理性方案以外能够让人变得更好。




他深信一个人可以非常理性但却不十分友善——这一点也涉及笛卡尔的思想,因为能够理解复杂的论证或是能从数据推断趋势并不会让你同情别人的痛苦或者让你善于管理情绪。相反,所有这些品性实际上都是情感的作用。


所以,如果我们想让人们行为得体,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教育,我们必须对他们的情感施加影响;我们必须引导人性中的情感来促进爱心、温柔、怜悯和羞愧,而不是进行干巴巴的逻辑说教。


* * *


休谟的哲学一直是要努力回答一个关于人的问题:什么是好的生活?他想知道可以如何对自己和周围的人的性情施加影响以使他们变得最好。说来也怪,身为哲学家,他却感觉传统哲学的做法在这方面并不真的有帮助。


尽管他是一名学者,但在很大程度上他也是一个普通人。他做了多年驻巴黎的英国大使的顾问,大使很欣赏他的聪明智慧。周围的人都非常喜爱他,法国人叫他好人大卫:一个仁慈的、乐于助人的、机智幽默的健谈的人,共进晚餐的好伙伴。他坚持“做一名哲学家,但身处哲学中仍然做一个人。”这就是休谟的处世之道——不做在修道院或象牙塔中隐居的学者,而是积极融入芸芸众生中——与他们一起用餐(他尤其喜爱烤鸡)、聊聊爱情和工作、玩玩西洋十五子棋。




他于1776年8月在爱丁堡圣安德鲁广场的家中逝世。他的大夫在给休谟多年最好的朋友亚当·斯密的信中写到他生命的最后时光:


'他一直非常善解人意,不为痛苦和忧伤所累。他从未有过一丁点儿的不耐烦;他跟身边的人说话时,总是满怀爱意和亲切......他在幸福的宁静中离开人世,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休谟至今仍然是一位非常杰出的哲学家,因为他意识到哲学必须向常识学习的重要性。



原文 | The Book Of Life

译文 | iCol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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