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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大修理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昵称I1KMJ 2016-10-15
[求助] 固定资产大修理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只看楼主


  楼主叶秋叶秋叶秋

  收藏2012-8-13 17:22:59

  请教高手,准则中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等,生产车间使用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计入管理费用。”然后另外又有一段说,“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大修理支出应予以资本化”。

  我的问题有两个:1 如何区分一个修理是否属于可以资本化的大修理?2 资本化的意思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还是固定资产来进行摊销呢?

  谢谢诸位不吝赐教啊!


  藤椅 3楼cherryblue

  2012-8-13 18:00:56

  记得以前好像有个判断标准是是否改变固定资产性能,如果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或者提高效率,应当资本化,否则应当费用化


  板凳 4楼叶秋叶秋叶秋

  2012-8-13 21:07:28

  回复 yemingzhu1980 的帖子

  谢谢您 版面的确有一些讨论 :

  1 http://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75431

  2 http://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622829

  3 http://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631562

  这些讨论归纳总结起来我认为一般倾向于费用化,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像陈版主那样的做法也比较少,个人认为应该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对应科目(长期待摊费用或者固定资产)的重要性水平再来确定是否要考虑这部分金额是否需要考虑资本化的问题,否则就直接费用化。

  谢谢您啦yemingzhu1980,非常感谢


  8楼鼎盛中国

  2015-12-2 13:19:36

  本帖最后由 鼎盛中国 于 2015-12-2 14:36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2010年11月29日起已废止)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我感觉税法和会计准则及其指南关于固定资产修理及更新改造支出的规定,有矛盾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改建、修理费用账务处理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但是规定没有量化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03]1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作为资本化的标准。

  因此关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修理费用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问题,实际操作上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


  9楼钱三强爱读书

  2015-12-2 15:59:37

  资本化的贷款利息通常不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转一篇文章...

  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讲解(2015年版)第201页例18-1存在的问题

  第201页例18-1未充分联系“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没有正确考虑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而且该例题编写中没有考虑客观经济环境、未联系“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造成了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价值数据虚假。

  为了正确的认识第201页例18-1会计处理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应该正确理解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基本准则第二十条对资产的定义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应有一个产生的过程,但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怎么就成为一种资源了呢?这个资源产生的过程确实不能被理解。一般认为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说能否带来经济利益是一件很不确定的事情。

  确认一项资产除了要符合资产的定义外,还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正常情况下,有理由认为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满足条件1,也就是说,以例18-1中8%或7.67%的年资本化率计算的年度利息资本化金额是否会产生与该事项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公司是一低或然率事件。如:建筑物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其他建造费用为a。一般认为,建筑物产生的流入经济利益也为a是具有较高或然率的;但是介入了借款利息因素,即发生了资本化的借款费用b后,其产生的预期流入经济利益也改变为a+b,就不会被认同,因为建筑物并未因借款利息而产生实际的改变,或者说,与建筑物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和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无关。显然对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与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关于资产确认条件的规定是存在一定紧张关系的。

  最后,其实根据前面的论述,并在结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后,完全可以看出第201页例18-1对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没有太大实际应用意义,华远公司应考虑把资本化的金额作为资产减值。这是因为一方面现在的客观经济环境是实际逐年高涨的土地价值差、土地所有权价值和土地使用权价格,建筑物的细小差别对办公楼整体的价格或可收回金额价值的影响非常有限,年末对建筑物进行资产减值处理有充分理由。另一方面在消除土地价值差的影响后,可以假设与该建筑物相同的另一个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额价值(公允价值基础和现值基础较高者)比该建筑物的账面价值少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对此应该考虑减值。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补做有关账务处理:

  2014年:

  借: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办公楼) 2 217 000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办公楼 2 217 000

  2015年:

  借:资产减值损失-在建工程(办公楼) 2 142 300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办公楼 2 142 300

  此外,第201页例18-1对“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年)”的计算结果为“1000(万元)”,正确的计算结果应为7.67%。编者在这里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应当纠正或补充勘误说明。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讲解2015年版的重修也太仓促了,竟然延续了2014年版差错。


  10楼erfwrfwfww

  2016-2-20 11:30:46

  。一般认为,建筑物产生的流入经济利益也为a是具有较高或然率的;但是介入了借款利息因素,即发生了资本化的借款费用b后,其产生的预期流入经济利益也改变为a+b,就不会被认同,因为建筑物并未因借款利息而产生实际的改变,或者说,与建筑物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和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无关。显然对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与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关于资产确认条件的规定是存在一定紧张关系的。

  逻辑推理方法没有错,但是思考过程不够完善。确实建筑物并未因借款利息而产生实际的改变,或者说,与建筑物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和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无关。但是建筑物形成的条件,也就是资金的来源中有借款,并且借款发生在建筑物形成之前,那么资源的形态已经由借款资金改变成了建筑物,借款利息资本化就是反应这一个经济过程的体现。在计量方面,由于资金的来源不同,投资者的索偿权发生了变化,因此同一个资产(预期经济利益流入相同),有借款资本化的与全部自有资金出资购买的,前者的会计实体价值更高。这是因为融资购入的固定资产,使得整个企业的实体价值增加了,相当于同时增加了资产和负债。而站在所有者权益的角度,借款资本化后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相应提高,与之相关的债务现金流出也相应增加。因此一个资产,无论资金来源如何,其带来给企业的经济利益总和是不变的,只是在股权现金流和债务现金流中分配罢了。净资产,净现值没有因此而变化(忽略借款资金低于wacc的财务杠杆的正向作用)。但是,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不只是股东,报表项目中的资产项目也不会只反映对于股东那部分。通俗讲,融资购入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提高了,该资产是符合所有确认条件的,注意思考的时点。不要挖坑,什么利息不会为资产带来增量经济利益,没有借款,资产也许都无法形成。借款是资产形成的部分,借款本身不会带来利益,但是由它转化成的资产可以。非要说他本身能够带来增量经济利益,也是可以通过资本成本、财务杠杆,(增加的折旧抵税算吗?)来论证的,借款不划算,不能提高股东价值,股东财富最大化,也不会去借。


  11楼kadan

  2016-8-2 11:24:13

  认真学习中


  验证问答: 输入下面问题的答案

  28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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