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个员工打算离职但又不主动提出,而是采取消极怠工的方式,打算让公司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现在,用人部门领导因该员工消极工作要求人力资源部赶紧办理辞退手续,并且招聘新人接替他的工作。
我们认为倘若如他所愿,公司辞退补偿,会形成不好的工作风气,让其他员工认为如果想离职那就消极怠工等着拿补偿金走人就可以了;但如果不辞退该员工,也担心怠工的情绪会传染给其他员工,所以现在进退两难。 请问各位大神,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消极怠工?那他一定不是HR,我们HR从不消极怠工。 我们HR都是那些月薪3000的屌丝,苦口婆心的对公司月薪6000的白领说:千万不要被外面12000的月薪所诱惑,公司有好的前景,只要好好干,老板会考虑在不久的将来给你提供7000月薪的。最后,我们相信了自己的话,又开始卖命干活了。 天生自带超炫酷画饼激励功能,妥妥的,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会消极怠工了。
提到消极怠工,不胜任解除和绩效考核就满天飞。让浸染在苦逼制造业的妖王大人,有一种听了好多大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的赶脚。 绩效考核?制造业人数众多的普工,绩效工资占比绝逼不超20%,和经济补偿金比,你扣他那点绩效工资算什么?他就跟你耗着,看谁耗得起。 不胜任解除?首先收集证据困难,其次操作不当容易搞成违法解除变2N,就算一切进展顺利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1。题目君只准备管你要“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你非但全额给了N,还买N送1,简直是业界良心啊。
怎么办?好忧桑。为什么要用消极怠工来烧妖王大人的脑。 一、协商一致解除 有人说,和员工谈吧,劝退好了。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我听不见! 消极怠工本来就是一种态度问题,一种你叨叨再多,人家就是要做一颗石头的态度。不发光,却扎眼。 徒手抠走石头,还能毫发无伤,一分钱都不花?大神!牛逼!求约!跪求让小的请你去小灰灰的自在鲜餐厅吃海鲜,品红酒,聊人生。
二、员工过错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实操建议: 1、规章制度对哪些行为属于消极怠工进行定义。例如:上班时间玩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时间与人闲聊;产能低于60%(生产一线员工适用)等。以及消极怠工的处罚办法,累加多少次达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规章制度例行走一遍民主程序,进行公示。 3、这时候展现我们博大胸怀的时刻来了,记住,劳动法是偏向员工的,对员工也是宽容的,所以消极怠工除了要体现员工主观外,一定要体现员工的屡教不改。千万别打个游戏,淘下宝,你就把别人干掉了,那仲裁要支付2N经济补偿的时候,BOSS会咬牙切齿的第一个干掉你。我们要宽容,宽容懂吗?第一次消极怠工,记小过一次,第二次消极怠工,记大过一次,第三次消极怠工,妖王不发威,你特么当我是呆萌小萝莉是吧。老娘等的就是你一而再再而三犯错,要的就是你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 4、给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game over。
三、此处有妖气,未满18岁禁入。 什么?公司没有这种制度? 看来正道走不通,只好以毒攻毒了。 这员工平时和谁最相看两生厌,你就去找谁撩他。临时工也行,别忘了临时工可是我大天朝的特技。在工作地点,上班时间,让他俩起冲突。人一愤怒啊,智商就归零。监控、人证,万事俱备,就等他俩干一架,然后报警,做笔录,调解协议,一大波解除证据向你涌来。 最后,巴拉巴拉影响恶劣,违反劳动纪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KO。
若以上招数都收拾不了题目君这个磨人的小妖精,那就是要逼妖王大人我放大招了。 终极召唤术之——召唤冼武杰律师:
冼律师:消极怠工这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妖王:应该是男的吧。 冼律师:好,看我来做法收拾他。嘛咪嘛咪哄,从今天开始,他以后的女朋友永远都是充气的。 妖王:……,呃,万一她是个女的呢? 冼律师:本人男妖女妖通杀。看好了,嘛咪嘛咪哄,从今天开始,她以后的男朋友永远都是电动的。 妖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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