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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为何仇视超市老板?

 马水焕 2016-10-18

人们为何仇视超市老板?

 甘肃省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因偷了超市一块巧克力,被逼得跳楼自尽了,从而引起当地一场不大不小的骚乱,结果是超市被砸,市长被打。为此引来无数网友们的一片评议。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超市没有错,如果不处理处罚偷东西的人,超市就无法进行了。本人却不能苟同,认为有必要说出来和大家商榷。  第一超市不是执法机构,它没有处罚的权利,它只能向执法机构提供证据,第二,儿童和成人是有区别的,至少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每个人从童年、青少年直到青年时期,都是处于极不稳定的成长阶段,犯下一些莫明其妙的小错误,甚至于失足都是常用的事情。谁都不是圣人,象小偷小摸之类的小坏事那又算得了什么,应该说人人小时候都会干过这样一些无知的丑事、坏事。只要不是形成惯偷的恶习,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只要我们心存善念,只要能给予适当的教诲与疏导,悄以旁及一下,激起她们懂得廉耻之心,就会很容易的帮助她们越过这道“偷盗关”,让犯错误的孩子一生都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小时候,我家的屋后有几棵桃树。有一年桃子成熟的时候,有一个小孩偷了几个桃子,奶奶看见以后,先告诉他偷桃子的行为是不对的,又送给他几个桃子吃。还嘱咐小孩说:“以后如果想吃桃子,应该征得主人家的同意。”

 奶奶说:“桃子是开口货,小孩嘴馋是难免的,只要他懂得道理就对了,没有必要小题大做。”

  有一年,我在小学里担任教导主任,我们的学校里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一个年轻的女教师把一笔钱放在讲台桌的抽屉里,下课后忘记了带走,结果这笔钱不翼而飞。

经过查询,基本可以确定这笔钱是被几个值日扫地的学生拿走了,但是到底是谁呢?我一看她们的面部表情,就知道了十之八九。于是我找到了其中一个女生,向她保证我为她保密。然后我把钱用报纸包好,放在倒垃圾的地方,又带着几个人去找回来。这件事到底谁拿了钱,我连丢钱的班主任女老师也没有告诉她。这个小女孩后来品学兼优,长大后还考上了不错的大学。试想,当时如果我把这件事公之于众,对于一个还只有小学两三年级的女孩子来说,将来她在班级里还怎么做人。这肯定要影响她的一生。

   我为何为这样处理这件事?除了奶奶对我的影响,还和我童年遇到的一件刻骨铭心的小事有关。

  1961年春天,那是一个极其饥饿的年代。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因为饥饿难耐,就偷拔了地里的一个大头菜。想不到我刚刚吃了两口,就被人家发现了。那个人一把揪住我的后领,吼叫着把我送到了邻村的大队部。处理我的大队干部平时看起来很凶很凶,但这一次既没有打我,也没有训我。他先打发走揪住我后领的人,然后就丢下我自顾自去忙别的事了。后来我仔细想了想,实际上他是有意让我溜走了事的。

  

    超市的老板为何让人憎恨,因为他心中缺少善念。对偷拿巧克力这件事,上善之人,告诉她偷拿是不对的,送她几块巧克力。常理之人,既不使善,也不作恶,说几句让她走人。大恶之人,揪住不放,得理不让人,侮辱人格,乘机罚款 。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被打市长为何不令人同情。第一,你的治下的孩子还在嘴馋巧克力,你有责任。第二你不能让超市停业整顿,你应该告诉超市老板,你没有处罚小偷的权利,尤其是未成年人,不但没有处罚权。还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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