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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十三五”力争建成30个特色小镇,将按3A级以上景区标准打造

 【点石成金】 2016-10-19
2016-09-07 镇江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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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市力争建成市级特色小镇30个左右,其中10个以上争创成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是集产业、城市旅游、文化等要素为一体,推进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融合共生的重要功能平台,也是区域经济重要的新增长点。刚刚出台的《意见》明确,我市将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三集”园区为基础,以建制镇(街道)为单元,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集成完善、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
  按照《意见》要求,我市的特色小镇坚持“一镇一主业”,最终形成“一镇一风格”。每个特色小镇规划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每个小镇原则上按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旅游类小镇原则上按照5A级景区标准建设。此外,每个小镇还将建设“小镇客厅”(展示平台),展示特色小镇形象。
  特色小镇如何创建?《意见》明确了六种路径。即对产业特色明显、集聚度较高的“三集”园区,整区直接转型创建;对产业集聚度相对偏低的“三集”园区,找准核心产业,划定核心区域培育创建;提升地方经典特色产业培育创建;深度挖掘地方历史文化培育创建;突出绿色发展理念,聚焦低碳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和美丽宜居镇村培育创建;围绕创新经济发展,在“互联网+”、文化创意等领域培育建设。原则上每个核心产业只规划建设一个特色小镇。
  根据《意见》,我市的特色小镇创建将突出项目支撑,每个特色小镇3年内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要达到“531”标准,即制造业类特色小镇完成50亿元以上,服务业类特色小镇完成30亿元以上,农业类特色小镇完成10亿元以上(均不含房地产)。特色小镇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
  《意见》还明确,我市的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宽进严定”的原则统筹推进,通过自愿申报、培育审核、验收命名等程序,认定市级特色小镇。对已认定的特色小镇还将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自行退出。整个创建认定过程“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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