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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本质,就是出卖

 蜀地渔人 2016-10-21

导读:我实习期一年,粗略算了一下,我个人案件赚了80000多块钱,案件类型各种各样不一一阐述,这不是炫耀,也不是自夸,而是我想告诉大家,实习律师没有什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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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法网“烟灭酒半杯”


一、最初的我


我在江苏的一个三线沿海城市,孙悟空老家,我出生于1987年,掐指一算,依然到了而立之年,回首之余想起那时的我,2011年第一次备战司考,屡战屡败,虽然一直在职参考,但并不是我屡次败北的借口及理由,后侥幸于2014年低分飘过。2015年4月,通过介绍进入现在所待的律所,彷徨、无知、害怕、恐惧、迷茫等各种负能量的词汇充斥着整个人,我待的律所是规模较小的律所,仅有那么几个人的律所,虽然表面上是三个人合伙,实际上是一家独大,当然了,独大的那位老板就是我的指导老师,但着并不能表示我有优势,因为老板很忙,相当的忙,忙到几乎没时间和我说上那么一两句话,哪怕是我汇报工作,也只是对我说等等,然后就没下文了,我想表达的不是责难以及抱怨,而是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所写的法律文书有什么错误的地方,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我只能尽可能的自纠其错,进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继续前行着....


二、如今的我


本段开头,我需要表明:“本段仅以抒发个人情感为主体,无任何自夸、自赞成分,更无任何说教的成分,个人见解!”


那么,还是从实习期开始说起,记得第一个案子的亲戚家的离婚案件,所里的另一个律师(指导老师的得意门生,女门生,自己领会)带着我弄的,实际上说带着我,不如说是陪着我更为合适些,因为我是实习律师嘛,不能单独出庭嘛,案件过程不细说了,最后的结果是,女方(我方)给男方3000元人民币,其余所有家电、戒指等物品均归男方所有,结案,装卷宗。当我很认真办理的过程中,那位女门生仅是对我说了句,这是小案子,不必如此费心,说的我内心一阵愤怒,因为她从不给所里带来任何的案件,仅靠着那特殊的身份、特殊的关系,自持执业律师的普通身份,办着他人现成的案子,做着和内勤基本一致的工作,总是以二当家的身份去责难他人,我表示无言以对....


后来,我想开了,律师,一个看似团体实则个体的职业,靠的是自己,而不是抱大腿,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大腿给你去抱,即使抱了,那大部分也是来源于你个人的幻觉,一个貌似已经进入他人圈内,实际上还是在外围转圈圈的错觉罢了,因为我就是这样经历过,以至于成就了当初的我,乃至现在的我,一个不太成熟的、很不知名的小律师。我实习期一年,粗略算了一下,我个人案件赚了80000多块钱,案件类型各种各样不一一阐述,这不是炫耀,也不是自夸,而是我想告诉大家,实习律师没有什么不可能,也不存在比执业律师低一等,业内分实习律师和执业律师,业外只有律师,要让身边的人知道你的职业是律师,谈业务的时候要专业、细致、认真,给人一种敬业的姿态,收费的时候要有底线,具体案件具体费用,千万不要降低自己的费用底线去办案子,看似案件你拿到了,实际上你砸了自己的招牌,以后你给人的价格定位就是低收费,切记!!!


大腿和抱大腿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主动和被动的关系,但不同的是,你主动去抱大腿,但大腿未必一定会愿意给你去抱,我始终相信:“你在别人心里的价值、可利用度永远和别人能给你带来多少利益成正比”,打一个很俗气的例子,以金钱为例子这样更为直观,我在别人心里价值10块钱,那么对方给你带来的利益一定是不会大于10元,如果等于10元那么证明你很荣幸的结实了一个有良心的人,如果给你8元,你要感到庆幸,如果给你6元,请你觉得你赚了,如果给你5元,请你觉得自己没亏。超过10块,排除这人是个傻子的因素下,是你让对方觉得缺你不行,那么恭喜你,你是成功的。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嘛:“不要考虑你能赚多少钱,而是考虑你能值多少钱!”


我现在转正了,2016年8月18日转正的,执业证上写的日期,突然发现自己变成执业律师了,在此之前,我一直都觉得律师和医生概念十分雷同,以至于当我在实习期的时候我就常常这样理解,当事人问我,你还是个实习律师啊,我说,也常说:“我们律师啊,和医生一样,不管你哪个名校毕业的,出生于何处,不管是国产行货还是国外水货,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第一年必然是实习期,但实习期不意味着水平和业务能力不行,只是对于职业的尊重以及对当事人的负责”,当事人一听立马感觉高大上,感觉这个职业的深不可测而且很神圣,更何况人们对医生的信仰程度要大于对律师的信仰程度,二者捆绑后,效果立马不同,这没有贬低律师不如医生的意思,我说的只是职业的现实状况和信仰的现实状况。


三、递进的情绪请省略


再说说个人之见解,律师以法律知识为解决手段,医生以医学知识为解决手段,同样都是以靠出卖自己的知识和手艺和时间赚钱吃饭,是的,你没有看错,出卖,本质上就是出卖!!!直接点、现实点、客观点,你以为你告诉别人你是律师你就可以以这个身份拿到案源和赚到钱嘛?请问你能利用你的知识,出卖你的时间,用你的手艺去为当事人解决些什么问题?医生同样如此啊,倾听患者的描述,看着各种数据,什么CT啊、X光片啊、血项表啊等等各种综合数据,然后加以判断分析,拿出解决方案,然后花上几个小时或者更少更多,拿着手术刀凭借自己的手艺,这一刀切多深,哪一根血管不能切,怎么切,横着切还是竖着切等等等等之类....所以说,律师从本质上而言,和医生一样,就是出卖知识、时间、手艺,为当事人解决“法律病症”,所以请省略那些递进的情绪,内心戏演多了除了能陶冶情操之外,也就只能安慰一下自己。


最后,个人建议,接待当事人要先学会听,是有价值的听,当事人说了一大堆的话,十句里面可能有起码7句是抒发情绪的话,你不要着急,他在发泄,你就倾听,说了一大段时候你礼貌的说一句:“不好意思,我打断一下,我现在来帮你总结一下,如果我说的不对,你补充,如果我说的对你就点头”,这样一来,一是他情绪宣泄已经宣泄了,你倾听的同时就已经拉近了你们的关系,二是你很有礼貌的去打断他,不至于很唐突,三就是很重要的一点了,你的总结让他有了一种你在认真倾听并且用心帮助他的感觉,这就是沟通!收费的问题,地区不同,案件不同,标准不同,我还是那句话,要有自己收费的底线,说白了,我作为律师,我有我的服务底价!!再啰嗦一下哈,要让身边的人知道你是律师,但不要那种刻意的宣传,刻意的宣传只会喧宾夺主,要的是体现你是律师,而不是体现你宣传的手段有多么华丽以及高明,只有别人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当他有这一块需要的时候才会想到你,否则就会出现这样的问答桥段:某人说,哎,最近烦死了,你问怎么了,他说最近一个官司如何如何的悲剧等等之类,自己也不懂法(当事人常这样说),然后你说你懂法啊或者你是律师啊之类的,他一定会差异的同时回你一句:“你怎么不早说啊,早说我先问问你啊”!!!!很常见的对白桥段,以至于让我们失去了一次很宝贵的机会。


上述内容,均为个人见解及建议,如有不适,还请海涵,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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