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广大车主们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而且是一定要购买的一种税种。车船税就如同车险一样,既然买下了如果中途出了意外就有理由可以进行申退。不过,车船税的申退不是随便说退就能退的,具体还要根据满足法律上的条件,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定才能够申请退款。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那么下面就由小编一一列举。 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情况可申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九条第二款:如果已完税的车辆发生被盗抢、报废、灭失的情况,车主可以凭相关机关出具的证明向缴税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金额,要注意的是,退税金额数目是按照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的月份开始到缴税期结束的这段期间进行结算,而并非全额退款。 已完税车辆因质量原因被退回厂商的情况可申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第四条:如果已完税的车辆发生因存在质量问题原因被退回厂商的情况,那么车主可以向缴税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与上述一样,税务机关不可能全额退款,只能按照车辆被退回的月份开始到缴税期结束的这段期间进行结算退款,而退回的月份以发票上的日期为准。 多缴税款的情况下可申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缴税人多交了税款的,应在发现的当日起10日内进行退款;若缴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那么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申请退款,30日之内进行办理退款手续。第七十九条规定:当缴税人同时存在有应退税款和又有欠缴税款的情况,那么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先抵扣欠缴税款,若抵扣后还有余额,可退还给缴税人。 了解好在什么情况条件下可以进行申请车船税的退款,那么一旦车子出现上述情况下,车主们也有理由向税务机关提出申退,不让车船税款白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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