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 1. 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一方面要视同销售找出公允价与该资产成本之间的差额(视同毛利)计入计税所得。 另一方面按规定区分公益性捐赠还是非公益性捐赠,如果是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纳税人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3.公益性捐赠包括货币捐赠和非货币捐赠;非货币性捐赠应当以公允价值计算。 【例题】假定某居民企业2014年利润总额120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查,利润总额中有公益性捐赠项目,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自产商品5000件,每件同类商品不含税售价1000元,成本700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项目,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350 B.410.25 C.630 D.675 答案:B 解析:视同销售纳税调增额=(1000-700)×5000=1500000(元)=150(万元); 捐赠限额=1200×12%=144(万元); 实际捐赠额=5000×700+5000×1000×17%=4350000元=435(万元),准予扣除金额为144万元,所以要纳税调增。 应纳税额=(1200+150+435-144)×25%=410.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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