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柳州市某学校老师李某和妻子决定,出售位于柳州北站路的一套房子。他们通过网上发布售房信息后,祥安公司员工覃某主动找上门,称可代理卖房,双方协商约定房屋售价38万元。 随后,他们与覃某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委托合同书》(下简称《合同》)。并在柳州市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之后,房产证、土地证交由覃某收执。 10月24日,记者和李某夫妇一起到登记局查询。 让李某夫妇大跌眼镜的是,他们发现覃某居然以“白菜价”贱卖了房子。记者在存量房合同上看到,双方约定成交价格为1000元,且约定双方属自行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费用。 ![]() 这是一条福利分割线~ 来源 |南国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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