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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理赔】买了车险却不赔,气死人?

 昵称36003722 2016-10-26

车上人员责任险未买不获赔
事故:

周先生虽然刚刚拿到驾照,但他对自己的车技很有自信,觉得没有必要花太多钱在车辆保险上。因此,除了交强险等少数车险外,其他的险种他都没有购买。结果,在春节期间,他驾驶刚买的新车载着全家出游,半路上由于转弯时车速过快,不小心撞到路边护栏,车上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事故发生后,他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却告诉他:车辆损失和护栏损失可以赔付,但受伤人员的医药费却不能赔付,理由是他并没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点评:

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包含驾驶员责任在内,所以,车主们应补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周先生为例的部分车主,一直以为投保了车损险、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应该就是“全保”了,发生事故后的所有损失都应由保险公司赔付。 

但实际上,车损险保的只是车辆本身,而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则保障在事故中受伤害的第三方,车上乘员则不在这两个险种的责任范围内。车险条款中,有专为车上乘坐人员设计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如果当初周先生投保了这个险种,遇到类似这次的受伤事故,就可以得到理赔。这种可省则省的心理,容易发生在一些自忖车技过关,购买的是经济型车,且平时喜欢精打细算的车主身上。


不计免赔险≠全赔
事故:

叶先生年初购买车险时特意挑选了一份“不计免赔险”。他以为,这样一旦自己的车出险了,就可以获得全部理赔。可是,前天他的车出险了,保险公司要他自己承担15%的维修费。
点评:

不计免赔险不是车主完全不担风险,而是风险自担变小。即使车主买了“不计免赔险”,也还有车主自己承担部分费用的“绝对免赔”。不计免赔险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险”和“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如果车主买的是“基本险不计免赔险”,这是个附加条款,在事故发生后,在车损和第三者责任内保险公司会承担他本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风险。车主所投保的“车身划痕险”属于附加险种,因此“基本险不计免赔险”不能对其免赔率部分进行赔偿。在此情况下,车主可考虑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险”来转嫁风险。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计免赔险”是不起作用的。如当车损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


车辆“全险”≠全赔
事故:

市民李先生委托其在保险公司的朋友代为投保了车辆“全险”。之后,不幸与其他车辆发生了事故,交警现场认定李先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李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全险”,又有朋友在保险公司工作,在事故双方为事故损失争执的时候,大度地承担了事故的大部分损失。但其后的理赔事宜并不如李先生的想象,保险公司只是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了少部分损失的理赔。 

点评:

在实际车险业务操作过程中,所谓的“全险”往往是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等几个主要的险种。但这也和现行车险保单中20几个险种总数相去甚远。即使是已经投保的如车损、盗抢等,亦可能由于保费偏低而不是足额投保。所以,所谓“全险”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而且像李先生那样理解偏差可能会造成利益上的受损。 

据悉,只有车险保单中列明的保险责任,且又不在责任免除条款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损失应该找相应的责任人索赔。比如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丢了,或者停在楼下的车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坏了等等,这些损失即使投保了再多险别保险公司也是不予赔付的,车主应该找到相应的责任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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