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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技巧:如何更好的掌握并记住案情

 法学小笨笨 2016-10-28

 

文/韩德云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德云看法


在与当事人沟通案情时,绝大部分律师都是以倾听为主,并不习惯动动笔头,做点笔记。但其实只靠倾听是无法记住案件全部情况的,一个优秀的律师必须同时利用书面文件和笔记来帮助你掌握并记住整个案件情况,这也是作为律师应具备的基本工作习惯和技能。为了更清楚地记住案情,我认为有必要详细的跟大家分享一下这些方法。


1.翻阅已有文件


我们都知道,人的记忆不可靠,它和真相总是有一定的差距,因此不能被作为证据。当事人也不可能完全凭借记忆来说清事情的前因后果,多半是有相当的书面材料为据。而且在通往诉讼的道路中,各种文书会越来越多的出现,包括之前的信件、合同、报告、收据等记录各种行为的文书文件。因此,在向当事人询问案情过程的时候,通常律师肯定还会问其是否带了有关的案件材料,让当事人拿出这些材料,律师一边翻阅一边继续了解情况,是一个很好的询问和记住案情的方法,因为这些材料自然也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准确地回忆起相关的事件。


当然,使用文件也还有一个非常重要技巧,即不要在拿到文件后就陷入了文件的仔细阅读本身。尽管文件比起记忆更加可靠,且不受时间流逝的影响,但这样一个死的证据,加上仔细阅读本身的行为,很容易把你和当事人的兴趣都吸引过去,打乱当事人介绍叙述案情的节奏。因此,为了保持谈话的气氛,你最好在当事人提到文件涉及的具体事项时,再向对方提出是否拿出些文件来翻阅,但对文件的具体研究,应放到后期你自己在做案头的理论准备阶段时再进行。


2.灵活运用倾听技巧


在听取当事人按时间顺序叙述案情过程中,当事人是当之无愧的主角,律师要做的就是如何当好一个优秀的倾听者,充分地向当事人表明你正在聆听,并理解他的想法和感情这二者。在这一过程中展现积极聆听的姿态,适时巧妙地以向当事人提问题的方式表达一些感受,无疑会大大增强当事人对你的信任和依赖,从而帮助律师和当事人快速建立起融洽的关系。比如,试想你要让当事人谈谈他小孩溺水身亡的经过,是冷冰冰地直接说:“现在请谈谈你小孩死亡的经过”,还是用更富人情味的语气说:“你小孩的事一定非常伤心,我完全能理解你的这种感觉。那么,当时它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答案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3.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记忆不可靠,所以要随时记得带好我们的烂笔头。在当事人展开案情叙述的时候我们就得对重要问题作下笔记,这可以使我们在会谈后重新审视整个事件的发展经过,也可以帮助我们思考分析下一步需要调查的内容。另外,你除了可以使用调查笔记帮助自己回忆外,还可以在今后与当事人再次会晤中使用之前你们曾使用过又被你记下的词或线索,便于你们之间可以更好地交流。笔记不宜写得太密,这样你在后续会谈后还可以凭记忆在空隙里补充一些细节。


最后,就像之前提到的,我们不能因为记笔记而忽略了对当事人的倾听,因此不要一直埋头逐字逐句地记录,而只应选择性地偶尔写几笔,记录一些重要的提示性词语、有可能忘掉的情节,还有那些开始听起来平淡无奇以后却有可能被认为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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