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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文 | 张青云:责任、存在、荣誉,一位入额检察官的感悟

 金贞利 2016-10-28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公诉部的入额检察官张青云,在公诉部门工作已20年,从担任助理检察员开始办案,到担任检察员办案,到现在成为一名入额检察官,我始终工作在办案一线。入额后,我感受到了满满的责任感、存在感和荣誉感。

01 责任感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司改确立了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制后,事实证明,当权力被完全交到检察官手中时,都表现出了有别于以往的谨慎与认真。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改革让检察官的忧患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不够用、本领恐慌的危机时有体现,使得入额检察官们都在自觉自愿的提升政治素养和办案能力,要担得起责任,就得用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来适应改革步伐。检察官的法治思维、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都显著提升。

02 存在感

自1980年最高检确立“三级审批”办案模式以来,在司改前,检察官办理案件都要经过“承办人--科长--检察长”三级审批程序。存在“办者不定、定者不办、办案与定案脱离”的情况,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司改后,实现了“办案者定案、定案者负责”的模式,省掉了中间由科长审批的环节,让检察官能充分施展才能和智慧,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使办案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办案周期显著缩短,延长办案期限的数量急剧下降。原先,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最终走向没有决定权,办案碰到拿不准的情况,第一反应是向领导汇报并请示。现在转变为:仔细阅卷、引导侦查、核查证据事实、查阅法条、案例,拿出自己的意见,作出自己的决定,做到名副其实的“裁断者”,“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得到了充分体现,有了存在感。

03 荣誉感

司法体制改革让每位检察官都可以专注于办案,靠实力吃饭。此次改革的员额制,重置了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序列,我有幸入额,并一直坚持在办案的前沿,加班加点成了常态,还兼有家庭责任的压力。但作为一名中坚力量,看见自己亲手经办、亲自决定的案件,得到了公正裁判,让危害社会的行为人得到了制裁,未出现冤假错案,为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就像在为自己的职业荣誉“积分”,同仁的认可、社会的认同,给了我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

柏拉图说过,“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强调统治者要服从法律”。作为一名入额检察官,一名职业公诉人,我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做好法律的仆人,忠实于法律,正确适用法律,让人民群众从我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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