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城市发展应该产城融合,城镇发展也应产镇融合。和产城融合一样,特色小镇的产镇融合除了可以作为一种发展理念之外,还可以有序做实。 产镇融合的前提是镇 对于特色小镇,其主要的依托是建制镇、重点镇,因此它被纳入小城镇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范畴,而不是产业聚集区或园区的范畴,所以由住建部主导,是一个城镇意义上的小片区。 产镇融合的基础是整体环境
首先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如果特色小镇的建设范围是已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小片区,基础设施是必须完善的内容,若是全新的小片区,则应把产业导入该新片区的可能性作为拓展全新小片区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避免草率造镇。基础设施主要包括自来水、污水、垃圾、供气、供热、道路、绿化、防洪、排涝、消防、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其次是生态环境与文化建设。只要有生产、生活内容,就必然会对生态环境有要求。特色小镇的空间布局、镇域格局、建筑风格、人造景观等,必须要和周边的自然环境和地理风貌相协调,更重要的是,要对水、空气、土壤等生态环境做到真正的有效保护,实现“不在城市,不得城市污染病”;此外,特色小镇的文化建设,除了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传承、对现代文化进行充分传播以外,更重要的是挖掘并以新的方式展示和利用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使特色小镇有典型而独特的文化标识,有可以进行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文艺内容,为特色小镇的发展提供精神和经济的双重支持。 产镇融合的重要一环是政府支持
产镇融合的核心难题是产业发展 产镇融合说易行难,要做到产镇融合,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下足功夫: 设立产镇融合的评判指标。评判指标主要侧重增量指标,比如新增引进建制镇域外的企业机构数、产值、税收,企业新增引进建制镇域外的人才和劳动力数,带动新增就业岗位数,新增与农村相关的产值,新增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就业数等。关注这些指标,不是用于特色小镇的认定,但可以用于特色小镇的表彰和奖励,比如作为特色小镇示范,从而促进特色小镇的建设精益求精。 规划建设上落实产镇融合: 一是产业核心区合理配建生活空间。特色小镇应当规划建设一个产业核心区,但这不是一个只有产业功能没有生活功能的区域,因为特色小镇的建设半径至少在1公里以上,而且可能有来自外地或者有一定距离的农村的就业人员,那么应根据产业规模建设一定量的住宅、公寓、酒店以满足近距离居住、租住、商务住宿的需求。 二是产业核心区生活空间分批近距离建设。生活空间的建设不宜提前建设,而应根据产业的引进的进度和发展的成熟度分时分区建设,以保证产业空间和生活空间的直线距离在500-800以内或者更近。 三是产业核心区与城镇发展区差别对待。产业核心区明确配套居住和商业用地,而不是把居住和商业用房建在工业或办公科研用地上,但是要严格限制开发的主体、购买的对象和配建的总量;而城镇发展区,则以生活和休闲为主,聚集包括产业人口在内的各类人口的居住和生活,也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口支撑可能和生活配套。 产业规划与招商运营过程中促进产镇融合。产业规划方面,一定是基于特色小镇所在地的资源基础、产业基础、人口素质、在外工作与经营人员情况等引进、培育新产业,改造提升已有产业;产业招商方面,横向集聚同一类型或类似产品、产业相关企业以打造厚度,纵向延伸强化各个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以拉升长度;产业运营方面,精准建立符合产业集群需要、周边县市甚至省市有行业和人才基础的公共技术平台、专家库、实验室群、投融资平台等。 产镇融合是发展理念,是目标标准,更是过程和结果。做实特色小镇的产镇融合,才能超出政策文件的培育要求,做到出彩,成为焦点和样板。 以上纯属个人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探讨。【原创文章转载自特色小镇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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