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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明确评审现场各方当事人行为规范

 太平盛世在等你 2016-11-01

深圳 明确评审现场各方当事人行为规范

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现场当事人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对评审专家的有效管理水平,保障政府采购评审过程规范有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近日面向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政府采购评审现场管理的通知》,就政府采购评审现场管理工作的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组织者,对于评审现场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制止和纠正的责任,但没有处罚权,那如何规范评审现场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呢?”针对此次印发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政府采购评审现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采购。

约束评审现场各方当事人

《通知》的亮点在于明确了评审现场各方当事人的行为规范,比如采购人代表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左右或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不得发表有倾向性或歧视性的言论;政府采购监督员应主动出示政府采购监督员聘书或身份证件,自觉接受采购组织机构的核验;采购组织机构项目组织人员负责核验进入评审现场人员的身份。

“评审专家直接影响政府采购结果,因此《通知》对评审专家的行为作了明确规范和约束。”该负责人表示,代理机构应对评审专家的不诚信、不规范、不专业的行为进行记录、反馈,这不仅有助于规范评审专家的管理,更有利于避免专家不专、不负责任、不接受合理安排等情形出现。

《通知》要求专家严格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因素进行评审。对于一些评审纪律松散、评审质量不佳的现象,他建议代理机构在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里做完整的记录,并对专家在评审现场的评审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价,最终由财政部门视情形予以处理。

“这样,一方面方便出现质疑投诉时有据可查,另一方面也便于建立完整的评审专家动态管理制度体系,有利于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的水平和质量。”该负责人说。

允许技术人员进入评审现场

《通知》规定,在项目评审过程中,除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监督员、采购组织机构项目组织人员、投标人代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人员及其指派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采购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也可以不派代表参加评审,但应提前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申请。采购人到评审现场,可以对采购的相关信息进行客观介绍,但不能透露涉及品牌等信息。

记者发现,《通知》还考虑到了实际工作中采购人不专业的问题,如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可以授权技术人员进入评审现场,但授权进入评审现场的技术人员仅限1人,技术人员仅协助采购人代表客观、专业地介绍采购文件的需求、技术参数等有关事项,不得发表与采购项目无关的言论或有倾向性的言词,不得干预评审活动。

此外,政府采购监督员、采购组织机构项目组织人员也应严格遵守评审现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代表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标”,但应在评审现场的指定区域接受专家的询问,不得在评审区域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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