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证的认识,很多人都误认为是方与症状的等式。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至少是不全面的。证,是证据,是安全有效使用中药的证据。这个证据,有两部分构成,第一,是疾病,包括现代医学诊断的疾病,也包括古代中医认识的古病名,也包括尚未认识的一些症候群与综合征,甚至是一些症状。第二,是体质。其中有遗传特征,也有体质状态,但目前中医对体质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望闻问切的层次。所以说,方证的认识,要高于对病用药和对症状用药的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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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李静曦 > 《6.黄煌经方方证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