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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今说”选载6:“从王事无成”,再谈讼有何益

 水木年华138 2016-11-02

【专栏】

“易经今说”选载6:“从王事无成”,再谈讼有何益

(一)

易经的第六卦《讼》的解析,台湾著名易经教授黄来镒和安阳源易缘的新媒体专栏都曾有过刊述。

孔圣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本着交流分享、博取众长、兼收并蓄、弘扬《易经》的原则,今天,我们撷选儒学大师、易经教授段建华先生的高论,再谈《讼》卦:诉讼有何益?

天高高在上,水润下低流,天与水相背,两者不交不通,各行其道。这是《天水,讼》的卦象。

“故天在水上为讼,明其情之乖违也。夫水者德柔而性顺,而其用则险而易陷。”

(二)

讼卦卦辞是:“有凭证可信,窒塞须警惕,中间吉祥,最后有凶。适宜遇到好的法官大人,不适合涉水渡过。”

《讼》卦二五中爻皆为实在的、可靠的、诚信的阳爻,卦爻辞均没有言凶,却处处体现了圣人的智慧,圣人的警诫,提醒争讼的人注意和学习。

例如:

1、卦辞中的“中吉,终凶”,启示诉讼中的人们,在诉中能和解就和解,和解则吉,官司打到底“终凶”。

2、《象传》说:天与水不相行,在开始做事时,就得考虑周全、谨慎小心、谋划好,不留后遗症。(做事谋始)

3、初六爻辞和象传说:不要常做这样(诉讼)的事,不要把长时间的诉讼,且诉讼到底。虽有小的责难,合理解释辩解下就算了。(其辨明也。)

4、九二爻辞和象传说:打官司失败,回来躲避(不克讼,归而逋);下讼上不可取,留下的灾难、困苦与后患,又能怪谁呢?(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5、六三爻辞说:即使跟着君王去打官司,也不会有什么成就。(或从王事,无成)

6、九四爻辞说:诉讼失败,返回自己命定的角色。安于正道吉祥。(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7、九五爻辞说:遇到了司法公正严明、英明果断的好法官大人,赢回了诉讼。处于公道,善恶得到报应,正义得以伸张,自然是上上大吉。(讼,元吉)

8、上六爻辞和象传说:因诉讼获得了官服和名利,却在很短的时间里又多次被剥夺了,即使官司赢了,也不会受到尊敬,也没有什么可骄傲的!(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讼》卦中,坎者乾所生,水者天所化。天一生水,原为同类。

而上下违行,乃反德为仇。天主阳而上升,则气无由降;水主润而下注,则德无所承。

《易经·序卦》传说:“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

这么说来,天道使然,争讼难免是规律,如何免讼止争,方是智慧。

(三)

美国易经学会会长、普林顿大学儒学教授、郑州大学客座教授段建华先生,所著的《易经今说》一书中的《讼》卦是如何解读的,敬请阅读!

原文分享如下:

六十四卦连载之"讼"卦:

万物生存,各显其能,但物竟天择,优胜劣汰,其间相互的碰撞,磨合,以及引发的是非口舌,纷争诉讼,此起彼伏。

這就是第六“訟卦“的卦意。

而卦像是天下著雨,势必抑制了正常的活动,阻隔了相互的交流,不要抱怨自己的优势不能发挥,真实的自我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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