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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小康】福泉市整治修复河道保护生态环境做了三个“+”

 360摘手管理员 2016-11-03
福泉市整治修复河道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政策+监管”。福泉市研究制定《主要河流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实施市、乡(镇)、村(居)三级“河长”管理制度,将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河长”调度会,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推进属地管理,下移监管重心,对清水江等主要河流流域34家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在线监控。

  二是“1+N”执法。与瓮安等县(市)建立河道联防机制,对清水江等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前预防和有效治理。已实施联合执法10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6份,关停落后产能企业35家。

  三是“投入+治理”。与企业签订《水污染防治责任书》,实施废水回用工程。投入1.3亿元启动两城区及龙昌、牛场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工程,投入2.98亿元实施河道治理34.52公里,全市出境断面磷、氟污染物分别同比下降45.9%、8.7%,城镇污水处理率95.5%以上。


来源:《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简报》2016年第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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