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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下少年杀人犯的辩护人

 新华书店好书榜 2016-11-04

刚入职的小律师接下一宗杀人案件,为一名年轻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在这场连当事人都放弃的辩护中,他发现了一线生机。




这是真实故事计划的第 66 个故事


2007年的冬天,我所在的城市有很多人患上流感,王国强也未幸免。我去看望他时,他躺在医院的高档病房,鼻孔里插着氧气管。

“下周五中院有个死刑案件。”他说,“几个混混抢了一辆出租车,活埋了女司机。怎么辩也是个死,你去吧!”

执业不久,没案可办的我像得了恩赐,连连点头。那时距开庭只一个星期了,我全然没想过案件的难度就接下了。

被告人叫李一峰,且是第一被告。他们这群小混混里,19岁的李一峰是大哥,二毛、毛蛋和兵兵均未成年,最小的二宝只有15岁。

他们聚在一起为非作歹,偷来崭新的井盖电线之类卖给距火电厂不远的废品收购站。老板以来路不明为由开出超低价,他们接受后一直怀恨在心。

一个晚上他们洗劫了收购站,持刀逼老板交出藏在床下的3000元。4月26日,他们再一次来到收购站,这一次只找到166元现金。他们用这些零钞在路边的烧烤摊饱餐一顿,酒足饭饱后,便觉得自己无往而不胜了。

他们先后拦下三辆出租车,都觉得不合适,直到一辆崭新的桑塔纳2000停在身旁。司机是女的,车还没挂牌。

“去城北十里铺!”

浓烈的酒气曾引起女司机的警觉,但省吃俭用,刚买了新车的她急于收回成本,犹豫着启动了引擎。

车过了十里铺地界,顾客仍然没说要停下。车轮又驶上沙土路,女司机猛然惊醒,一脚踩死刹车,说:就到这里。   

二毛的右胳膊像铁钳一样从后面死死勒住女司机的脖子,毛蛋和兵兵协助,女司机不停挣扎,绷紧的身体慢慢松软。他们从后备箱找来尼龙绳,把昏迷的女司机绑死,投入后备箱,又将一条擦车毛巾塞进她口中。李一峰坐上了驾驶位,一群人陷入两难:要不要留她一条命?

车后传来咚的一声,他们赶紧下车查看,女司机正并着脚朝黑暗中逃去。很快,她就被抓了回来,塞进了车里。她要是跑了,肯定会招来警察。李一峰把车开到一片工地,新挖的黄土绵延数公里。他们弄来铁锹,很快挖出一个土坑。女司机被拖出来,看到那个坑口,嘴里呜呜地嚎叫求饶。

李一峰坐在驾驶室里,仔细检查车上的物品:手套箱里有装着187元钱的皮夹,还有行车证、驾驶证以及一个诺基亚7210型手机。驾驶证上贴着女司机的照片,笑得非常灿烂。

女司机叫李小燕,1976年4月20日出生,刚过完31岁生日不久。李一峰把手机的电池扣下来装进兜里,坐在驾驶座上,等待同伴填完土坑。

第二天,女司机的丈夫就报了警。警察调取了四条出城公路上的监控视频,没有发现未挂牌的新桑塔纳驶离。于是,他们向二手车市场的车头们悬赏十万元搜寻那辆消失的车。

一周后,李一峰一伙人急不可耐地以五千元的价格出售桑塔纳轿车,随即被抓获。审讯很顺利,少年们没有一丝隐瞒和反抗,全做了交待。

警察找到了黄土中的女司机,僵硬的尸体在黄土里呈站立的姿势,头顶的黄土上出现一道道拱起的裂痕。

审讯又持续了几天,警察一一核实,还传讯了七个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小年轻。

那天下着大雪,我到市郊的看守所去会见被告人,遭到傲慢女狱警的拒绝:“不知道会见需两名律师的规定?”我这才发现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我搬出王国强律师的名字,希望能通融一下。女狱警鄙弃道:“就是他一人来也不行。”我忽然想起什么,说:“我会见的是李一峰。”

一直低头看报纸喝茶的老狱警扔下报纸过来,上下打量我:“就你辩护?”

我气虚,说:“是我和王国强律师。”

老狱警无限感慨地说:“李晖一生算是被这个儿子折腾完了。”

“可不是?还有龚爱花。”

两人讨论完自己做警察的同事夫妇后,女狱警犹豫着说:“那?”

老狱警挥挥手:“见吧见吧,也算自己人。”

我连声说谢谢。

在等待管教提被告人的间隙,我不禁暗想,少年杀手长什么样。

李一峰被带进来后,狱警把他铐在会见室中央的铁椅上出去了。我们隔着铁栏杆,望着对方。19岁的少年皮肤白皙,相貌俊秀。

“我是你妈妈给你请的律师!”

李一峰点点头。

他把案发的经过复述了一遍,和我从卷宗上所读的一样。我告诉他律师是为他提供帮助的人,有什么想法可直说。他摇摇头,盯着地面不看我。我告诉他涉嫌抢劫罪可能判处的结果。他像是早已想到了,把所有的事往自己身上揽,表现出一个大哥的义气。

他回忆说,他们并非早有抢劫出租车的预谋,喝完酒才有这个想法,但已经想不起来是谁提的。女司机逃跑被抓回来后,他在前排开着车,其余几人商量“要做掉”她。

“怎么证明?”

“因为只有我会开车,有驾照。”

“参与埋人了吗?”

“没有。”

“为什么?”

“不用我动手。”

“你在做什么?”

“我在车上,清理车上的东西。”

“出生年月确定是1988年7月23日?”

“是。”

“农历还是阳历?”

“阳历。”

数着指头仔细算了几遍,19岁零3个月,根据刑法,未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狗小子早来了人世一年三个月。我头脑闪过一个念头。李一峰的父母是第二监狱的干警,户籍登记也属于警察管理,同一个系统……我决定约见被告人的父母。

我第一次给那个叫李晖的人打电话。“我是李一峰的律师,想约见一下您?”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接着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然后就挂了电话。

我听了有些生气,平静下来后,又给龚爱花打电话。终究是做母亲的,她表示愿意马上见我。

龚爱花穿着一件很长的黑色厚羽绒服,她坐下后摘下墨镜,客气地说:“麻烦您了。”一张白皙但有些浮肿的脸露了出来。

我向她讲了几天来阅卷和会见的工作,然后我暗示说,这孩子要是晚生一年三个月……话没有说完,龚爱花凄苦地笑了,她摇摇头。

“你们总觉得我们警察腐败,无所不能,这难度太大了,从出生地到后来上过的学校,驾校,都有记录。还有,不要说我们没那么大本领,就是有,对受害人的家属那边也太不公正。我没想到这帮孩子那么残忍,到现在我都不相信。”

我沉默,还是想着为当事人争得一线生机。

“之所以给他请最有名的律师,只是尽父母之心,剩下的就看天意了,什么样的结果我们都接受。”龚爱花讲这些时,语言平静。她低头喝了一口咖啡,眼泪滚滚而下。她谈起儿子,像是讲述一件遥远的事。

“他从小对汽车着迷。”

李一峰三岁时就能背出七十多个汽车的品牌。他的玩具汽车占满了半间屋子,后来他不满足于记汽车品牌,就把那些玩具车拆了,又一件一件地组装上。九岁时,他父亲把警用吉普车停在家属楼前,他偷偷把车开到了一百多公里外的格尔木,父母坐火车去把他接了回来。

李晖没批评儿子,而是把车钥匙给他,想检验下他的车技。李一峰熟练地演示了自己开车的过程,像是个老司机一样。

“当然学习成绩不好。”龚爱花说。

李一峰初中毕业后去技校学汽车修理,后来在一家车行当学徒。那时,汽车的内部系统在他眼里就像X光下的人体构造,一辆待修的车送来,他只要看看,或趴到引擎上听听,就知道问题在哪。这样优秀的工程师,每个月只有800元工资。有一天,他突然不见了,还带走了宝马车中一个关键配件。

老板选择了报警,李一峰被劳教一年,这让李晖龚爱花夫妇感觉无脸见人。出劳教所后,李一峰很快在其他修车行找到工作,还认识了二毛、毛蛋、兵兵等很多和他一样的学徒。他们去过西安、太原,但是遭遇和第一次基本一样。那些老板总想让他们干活,却不给他们工资。

距开庭还有两天的时间,我却不知道从哪里辩起。罪名,事实,法律,哪一点能减轻对被告的处罚?我想起王国强在病房中的态度:怎么辩护也是死!可李一峰这样的孩子,走到这份上,实在是可惜。

我在脑中一遍又一遍地回放案发经过,如电影一样。突然间,我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对,分开,可是有法律上的支持吗?”我跳起来,疯狂地检索、查找法律、法规。找到了!法释字〔2001〕16号,一百字不到,但在我的眼里却是字字玑珠!我又读了一遍检察院的《起诉书》,他们果然犯了过于自信的错误。一个方案在大脑形成,我激动不已,连夜撰写起辩护词。

案子有救了,被告有救了。

开庭那天刚好是农历小年,审判在中院进行,审判厅大如礼堂剧院。九点钟,公诉人、辩护律师到了。大家凑在大门旁边的传达室,围着一个电炉取暖。因被告众多,辩护律师也一大群。他们对坐在椅子上的检察院公诉人很客气。我是新人,躲在前辈们后面不敢说话。

公诉科长像想起了什么:“王国强王大律师呢?他是第一辩护?”我举起手说:“他病了,我们两人辩护。”科长看我一眼便不理。他接受着律师们的恭维,全然忘记了法庭上的情形,我听见他们在讨论春节和度假的事。每个人都觉得开庭只是走个程序而已。

十点钟,被告人在法警的押送下,从法庭的一侧进入。11个人由李一峰带着,很有气势地走来,少年们满不在乎,如同前来受勋。李一峰身后的二毛还嘴角上扬笑了一下。法庭核实被告人的身份后,进入冗长的法庭调查。没有人翻供,他们颇为得意地讲述起自己的行为。法庭调查十分琐碎,到中午才问到第五个被告人。法官只好宣布休庭,下午继续审理。

律师们拿着餐券到食堂就餐,我自觉插不上话,端了一杯咖啡坐到角落里。

“你多吃点!否则妈妈会不高兴的。”“爸爸,我实在吃不下去了。”我回头,看到被害人的丈夫与儿子坐在不远处。

法庭继续审理时,明显加快了速度,我们也有意识地对查明的事实不发表辩护意见。下午五点,终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科长例行公事地发表了控诉词,如罪大恶极、必须严惩,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等。

作为第一辩护的我有些按耐不住,整理了一下律师袍,站起来,开始阐述早已准备好的辩词。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完全错误,起诉书漏掉了最重要的罪名——故意杀人罪。”我略微停顿了一下,“本律师实感震惊,本案应该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重磅炸弹引起法庭的震惊,检察官、法官、律师及那些在旁听席上昏昏欲睡的人都将目光投向我。

罪名的准确与否,除关乎对被告人正确定罪量刑外,也与这些法律工作者的学识素养有关。咿呀声外,我听见身后的老律师愤怒地说:“傻逼,要干什么?”

我清清嗓子说:“法官、检察官、各位辩护律师,我们每个人都阅读了案卷,对犯罪事实没任何异议。本案中犯罪人的行为有两个明显的阶段。在抢劫出租车,将女司机投入后备箱时,抢劫罪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在女司机逃跑后又抓回来活埋,这就又涉嫌构成第二项罪:故意杀人罪。”

法庭上传来议论声。

“我们知道,抢劫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在普通的抢劫罪中,致被害人死亡,只是一个加重的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只按抢劫罪一罪处罚。抢劫杀人、杀人抢劫基本上都是按抢劫罪一罪论处,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也能判处死刑。可是本案不一样,被告人的行为有两个完全独立的实施阶段,应当按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

法庭上的人似乎松了一口气,公诉人及时地反驳道,“辩护人的观点仅仅是个人理解与见解,抢劫杀人与杀人抢劫本来是一回事,而抢劫罪的最高量刑是死刑,因此完全可以按抢劫罪对被告人量刑,没必要分为两罪并罚。”

我早预料到他们会有这样的辩论,继续发言:“是,这是本律师的理解,也是法律的本意。你们可以查一下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对于抢劫后,又杀害被害人的,按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这是本律师辩护意见的法律根据。”

法庭上一下静得怕人。许久,法官说话了:“辩护人,你所说的最高院解释编号是?”

我高声回答:“法释字〔2001〕16号。【注】”

法官:“请书记员记录在案。”

我继续自己的观点,这才是真正的目的。“大家知道,在五名被告人中,只有我的被告人李一峰会开车,因其开车,对第二个杀人罪没有参与,所有的案卷和被告人也承认这一点,李一峰没有参与掩埋被害人,不涉嫌故意杀人罪。那么,对我的被告人应当按一罪抢劫罪定罪量刑。”

法庭上的人那时才明白我的真正用意,自领一罪后,第一被告因没有参与故意杀人,对其量刑反而轻于他人。

后面律师们的辩护显然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打乱了,他们草草读完辩护词,法庭审理结束。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法官说回头调解,因为那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特意走到律师们面前,收集辩护词。

公诉科长走过来,客气地和我握手,和我讨论,可我觉得目的已经达到。

第二天早上十点,我突然接到法官的电话,他找我要辩护词的电子版。接受辩护后,我第二次来到他的办公室。

法官瞪着眼盯着我不说话,我心中有些不安。

“全乱了。本来一命换一命,把已经满18岁可以适用死刑的第一被告判死刑,其他人或判无期徒刑,或判有期徒刑,平了。现在,那伤心的丈夫那边让我们如何做工作?审委会本来决定要赶在春节前当庭宣判,以贯彻全省政法会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议。可你小子,你知道吗,一百多份判决书从印刷厂运回后又销毁了。”

法官声音缓和下来,示意我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

“昨天晚上的会开到凌晨三点,不少人同意按原来的意见判决,被我否定了。要是上诉到省高院,或进入最高法死刑核准程序,那时再纠正过来,我们这些法官、检察官将如何收场?最后决定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定罪,数罪并罚,这帮人渣都他妈活了。

你胜了,律师。”

我说:“其实,我们是职责所在,大家都是法律人,只是立场不同。”

“好啦!我当了二十年的法官,还要你来讲这些?”法官突然间笑了,他过来拍拍我的肩,“我查了,咱们一个学校,我比你高八届。”

我们抽着烟交谈起来。


【注】法释字〔2001〕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1]16号

2001年5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此复

 


作者田建宏,现为律师

编辑 | 马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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