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律政新人起步,北上广还是在家乡?

 法学小笨笨 2016-11-08


文/怅然 安徽皖北律师事务所

本文为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标明作者和来源


人的选择总不可能脱离现实的基础,基于不同个人的不同情况(诸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经济条件以及个人追求等因素的差别)“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这或许是每个律政新人面对各种选择时唯一可以通用的原则。与此同时,现实中的选择又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在实习生选择律所的过程中,律所也在选择实习生。因此只有在明晰双向供给需求内容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才能真正发现属于自身的“最合适”选择。


1、第一步,你想要什么?


判断什么样的选择更有价值,首先需要的是价值的评价标准,而这里价值的评价标准,正是你的“职业目标”。越是能够帮助更接近自身目标的选择,就越是有价值的选择。


比如说,关于年轻律师是否应该先到北上广之类的大城市历练几年?历练结束后是应该选择留在北上广?还是回到家乡发展之类的讨论在网络上铺天盖地。但答案始终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这些讨论之所以争论不出来最终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讨论忽略了“职业目标”的重要性。不同的人追求不同,由此引发的各抒己见,当然无法说服别人。


如果做律师的职业目标只是收入上的一个数字(比如目标为工作X年时达到年薪Y万),那么地域和领域的选择似乎没有那么必要。因为此时追求的是收入,而不是业务的领域,既然目标是赚钱,那么选择什么业务就不再是至关重要的了。律师职业中,既有业务可以“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也有业务胜在薄利多销,量大为主;既有非诉业务标的额巨大,也有传统刑辩巨额收费。但结合笔者自身的亲身经历见闻:京沪地区固然律师业创收颇丰,但也有许多律师只能在温饱线苦苦挣扎;四线城市确实业务传统,经济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但30岁的青年律师工作不足十年,年入50、60万的例子也不胜枚举。但两者的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并不相同。网络流传的数据“北京地区工作五年的律师收入的平均线在20万至30万”之间,实在是激励新人忽视“二八定律”的有效方法,但套用医生行业的一句名言“手术成功率99%和成功率1%,其实是一样的。”因此,如果仅以收入为目标,职业地域和职业领域其实并未决定性因素,更为重要的,还是在于个人自身。


但反过来说,如果职业的终极目标目标并非是收入问题,而是执业领域,比如说目标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如未来成为新的“刑辩第一人”,或者成为某一领域领军人物之类的想法。那么地域和领域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毕竟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环境差异明显。经济越发达,业务种类就越多越新颖,反之亦然。

 

举例说明,如果想目标领域是非诉业务,如目前比较火爆的资本业务,如新三板业务,并购、证券业务等等,执业地域的影响便成为了首要因素。越是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活动的往来就越多,由此衍生出的法律业务的市场需求越大。比如说在内陆地区很难接触海商业务,经济落后的地区也很难接触资产类,国际贸易类业务。虽然很难接触并非绝对不可能接触,但由于业务需求小,会导致当地法律市场人员不会花费大量的成本去经营和钻研该项业务,提升业务能力,进而使需求者无法从当地获得良好的法律产品。从需求者的角度去考虑,当然愿意花费同等的成本从经济发达地区选择质量更高的服务。由此产生了一个“当地某类型业务少--当地法律市场不愿意花费成本提升业务能力--当地某类型业务更少--当地法律市场业务能力持续低下”的恶性循环。在这样的情况下,律政新人由于缺乏实践的机会和经验,自身相应的业务能力也很难得到提升。如果执业领域(想做什么工作?)或者地域(想在什么城市工作生活?)在职业目标中占有的比重较大,那么一定需要优先考虑地区环境。因为许多业务领域的需求只能在特定的环境中能得到满足。在没有明确目标的前提下盲目选择,其结果往往南辕北辙。


当然现实中多数人并不会单纯地追求收入或者不计收入的追求地域环境,往往是选择地域环境是为了更顺利的提升收入或者提升收入是为了未来更换更好的地域环境,两者相辅相成。但是对于刚入行的律政新人来说,在判断一项选择的价值之前,必须首先明确“评分标准”--职业目标。并随着该目标的不断变化,调整自身发展策略。


当有诸多因素掺杂一起,让人无从判断自身的目标时,不妨采取减法的方式来为进行取舍。即假设当收入或者地域不能兼得,必须舍弃其中之一时,你会舍弃何者?借此能够逐渐梳理出内心追求的优先顺序。


2、第二步,你需要什么?


正如吴江水律师在《完美的合同》一书中指出:“合同首先是一种经济行为,其次才是一种法律行为。”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以及委托律师为自己处理问题,都是一种经济行为。合不合法看法律,可不可行看成本。律师处理法律问题时,也绝不是单纯的依靠法律知识。法律是用来调节社会矛盾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正是因为先有矛盾而后有法律。精于房地产业务的律师除了熟悉相应的法律知识外,势必对房地产交易流程,以及交易流程中可能出现的现实风险与法律风险都有着自身的理解和研究。擅长金融、证券业务的律师,除了掌握相应的法律规范,更需要了解相应的金融行业以及证券业务的知识。


因此,在确定了职业目标后,就可以逐步去搜集信息,分析信息,了解为了达成目标需要什么条件。这些信息的来源有很多,同事的经验、论坛的探讨、甚至于网络上或现实中的招聘广告中都有所流露。比如说,许多律所在招聘特定业务类型的律师时,在招聘条件中都会有所注明:如应聘证券投资类律师须有“律师执业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或者优先”,处理涉外业务较多的岗位往往要求英语或者其他外语能力优秀。细心留意目标律所的招聘通告,也能发现一些蛛丝马迹。这些招聘广告,往往在大型律所的官网当中,或者散见于各地律协网站专栏,甚至各类招聘网站中也能找到大量信息。通过这些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也能从一定程度上了解到律所或者目标企业对律师能力的潜在要求。


3、第三步,你缺少什么?


撇开学历,教育背景,职业资格等等硬性条件不谈(因为这些条件属于门槛性条件,在未满足的前提下,不存在缓和的余地),在第三步中,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每个人的现实条件。这里的现实条件主要指人际条件和经济条件。律师职业起步之艰难,实在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在缺乏基础经济支撑的情况下,一般不宜贸然选择“独在异乡,白手起家”的成长方式。毕竟现实的经济压力真实存在的,不会因为简单的“熬过三五年就好了”,这样的鼓励话语便烟消云散。现在作为律政新人起步,初期很难做到自给自足,往往需要来自家人或者朋友的补贴和接济。(以智联招聘信息为例,目前北京地区实习律师网上可见最高工资约为2000-3000左右,而许多的二三四线地区更是没有任何补助,另外还要自身承担社保等一些费用。京沪一类地区的部分地区在办理律师实习,律师执业手续上也确实存在部分限制,比如首先需要一定时限的社保关系,或者在具体的存档关系上有所限制。)


攘外必先安内,在面临巨大经济压力的前提下,律政新人实际上再很难分出精力去学习和钻研如何尽快提升业务能力。这一点,有两处最鲜明的例证,可见于盈科律师事务所易胜华律师自传《别在异乡哭泣》,中伦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自传《人在律途》。两位大咖在各自的自传中都有结合自身创业经验,而对青年律师提出的建议:在未做好基础的物质储备的前提下,不要贸然投入到“律师北漂创业”的行列中,物质储备的不足,容易引起心理上的浮躁,同时由于缺乏物质基础,个人的抗风险能力很差,很难独自面对一些意外因素。在这样的前提下,选择退而求其次,选择一个能够保证基本物质水平的环境进行起步发展,或许对于个人的实际成长更为有利。


选择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在律政新人选择起步平台的时候,平台一方也在考量着新人的质量是否值得培养。因此,只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分析,才能真正发现属于自身的“最合适”选择。

 

 

 

编排/卢明亮

责编/张洁 微信号:zhengbeiqing0726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