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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四宗罪” 网购须谨慎!双十一来临理性购物

 智能人做超人 2016-11-11

电商“四宗罪” 网购须谨慎!双十一来临理性购物

发布时间:2016-11-09 08:3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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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降价大促,“剁手党”扫货……又一个“双十一”来了,又一个“全民血拼狂欢季”开启了。在热火朝天的“卖卖卖”与“买买买”中,消费者可知道,又有多少“很深”的“套路”在暗中等着“深套”你!今年以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已接网购诉求12000多件,其中天猫、淘宝占比达70%,苏宁易购、京东、国美在线等占比近30%。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服装鞋帽等领域成了投诉重灾区,而让消费者最“胸闷”的,就是电商们的“四宗罪”:假冒伪劣、售后服务、虚标原价、虚假宣传!

  叫卖“大兴货”

  淘宝:假硒鼓卖了30多万元

  市民朱先生反映,近日,他以“优惠促销价”在淘宝网一家品牌店铺购买了硒鼓。收到货物后,他发现质量较差,疑似假冒产品,随即向长宁分局新泾派出所报案。经鉴定,硒鼓确系“大兴货”。

  11月3日,民警搜查了该网店所在发货住址,当场查获网店销售的品牌型号成品硒鼓15个、半成品硒鼓133个、碳粉45瓶,多个制假工具等。据警方介绍,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回收正品硒鼓外壳,然后自行包装,真假混掺,再拿去淘宝店上销售,涉案金额达30多万元。

  天猫:电子手表没有认证标识

  近日,甘先生在天猫花680元购买了一款能使用手机卡通讯的智能手表。收货后发现,手表包装上不仅没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3C标识,还无进网许可信息标志。“这不是三无产品吗?”甘先生向天猫客服投诉,客服不予理睬,而商家也拒绝了他的退货要求。

  在向相关部门反映后,松江区工商局回复,产品的确未按规定标注认证标志,后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至于是否取得进网许可的情况,需移交给电信管理机构再做进一步调查。事后,商家给消费者退款并作出补偿。

  售后“碰钉子”

  苏宁易购:碎屏电视退货好难

  9月21日,苏宁易购上门替王先生送来了他所购买的电视机,并由专人安装完毕。王先生回家后,却傻了眼:电视机屏幕的一角居然出现碎屏。隔天,他就联系电视生产厂商做破损检测鉴定。鉴定报告显示:碎屏点刚好和安装底座螺丝位置对应,建议用户联系经销商处理。王先生随即申请换货,但数日一直未接到任何回应。无奈之下,王先生向苏宁客服电反映了情况,对方表示48小时内会给答复,最终也无下文。就这样,折腾了王先生近一个月后,苏宁最终给出回复是不予更换,只能赔偿200元的抵用券。

   致电苏宁易购。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提供的凭证不足以证明是安装不良导致,不过承诺会尽快替其解决问题。目前,王先生来电表示,在媒体介入下,苏宁易购终于答应了退货要求。

  天猫:预售定金不退有点霸道

  今年,电商竞相采取商品预售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只需支付小额定金,便可在“双十一”当日享受更多优惠。

  10月26日,韩小姐在天猫商城LG生活健康旗舰店支付了预售定金。刚下单不久,她就发现天猫国际上有家同样的旗舰店,“我觉得这家店的选择更多,就想取消之前那笔交易。可客服不肯退定金,还说页面上有提醒。可我根本没看到啊!”记者点开该网店页面,发现预售规则并不醒目。随后,又查询多家电商网站发现,涉及预售产品不退定金的规则比比皆是,甚至规定“定制类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新消法”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必须醒目标识。且不得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法律界人士表示,商家“不退定金”的单方面告示已涉嫌“霸王条款”,可视同无效。

  理性消费注意留证

  市消保委法务部主任汪鸫表示,在网购中,消费者常常会碰上维权难的问题。一是买到假货后举证难,厂家鉴定报告不会针对个人出具,也难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支持。二是异地维权难,追责不在本地注册的电商,往往会陷入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中。

  对此,市消保委建议:

  ■消费者务必要理性消费,从实际需求出发购物;

  ■购物时,记得对商品介绍、商家聊天信息截屏,留下事后维权的有效证据;

  ■收到货物及时验货,尽可能保证包装完好,可保证问题尽早解决。

  针对“双十一”消费中出现的问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将和“新民邻声”一起加强监督,通过专项督办、公开曝光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本报将持续关注“双十一”,“血拼”受气来吐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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