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群体稳定,有消费欲望,“校园贷”着眼于大学生群体这块“蛋糕”,本身并无优劣之分。但凡事就怕走向极端,为了利而利,虽然一时壮大了网络贷款的借贷数量,占领了市场份额,但无形中又在不断积累“有瑕疵的市场”,渐渐危如累卵。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郑姓同学的悲剧,恰恰印证了无节制“校园贷”的致命之处和危害之大。 国家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普惠金融,以方便众多小微企业融资创业,“校园贷”的本意也是通过资本的合理流动,来解决大学生在自我提升和创新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不足问题。但是当互联网金融被少数居心不良者滥用牟利时,就应当反思这项制度的漏洞与合理性了。 市场行为遵循市场规则,除了参与方的自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严密的监管。在建构网络贷款市场中,需要在统一的监管下,形成金融信息共享,对超出还贷能力的人员启动“熔断”机制,以此防范网络贷款给双方带来的潜在风险。银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联合行动,对“校园贷”中涉嫌违规、违法的现象依法进行调查、监管,避免再有悲剧发生。 拒绝“校园贷”之害,家长要履行好监护之责,大力培养学生的“财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各高校也不能作壁上观,而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大学生更要把心思放在学业上,学会理性理财、合理消费,切莫为虚荣心的满足而陷入债务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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