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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推搡工作中公交车驾驶员,典型的倚老卖老!

 桃子的图书馆zt 2016-11-13

老人推搡工作中公交车驾驶员,典型的倚老卖老!

刘鹏

  11月11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一辆66路公交车上,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竟推搡正在工作中的驾驶员,还想用水杯打驾驶员的头部,幸好其他乘客及时阻止。而老人之所以发飙,竟然只是因为对驾驶员要求出示乘车证件不满。为此,在查看了当时视频后,车队决定给驾驶员张国锋申请“委屈奖”。(11月12日《齐鲁晚报》)

  处在公交车驾驶员张国锋的角度讲,他确实很委屈,要求乘客购票或者出示相关优惠票证,这是在正常行使自身工作职责,老人不配合也就算了,还出言辱骂、出手推搡,甚至要动手殴打。也因此,车队为张国锋申请一个“委屈奖”,完全是应该,“委屈奖”也是对他的一个安抚。

  但那位老人呢?出示乘车证件,本是自身义务,老人不仅不出示,还撒泼,无怪乎当时车上的乘客集体指责他,也怪不得网友要称这位老人“倚老卖老”。


  当然,对当事老人,我们要进行道德层面的谴责。因为他的行为,是严重不讲道德,无视规则,也是素质低下的。但除此之外,我们显然更有必要提醒这位老人,以及类似的抢司机方向盘、骂昏司机的人,特别是一些无理闹三分,得理更是不饶人的老人。

  一者,辱骂、推搡甚至殴打正在驾车的公交车司机等,本身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的存在,公交车、车上乘客、司机、行为人自身,以及车外的其他车辆、行人等,都将陷入危险境地。


  二者,辱骂、推搡甚至殴打正在驾车的公交车司机,包括抢夺司机方向盘等,明显是违法行为,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比如除了故意伤害罪等之外,类似行为,还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对应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前,北京男子秦某酒醉搭乘公交车,与司机夺方向盘,后被北京房山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老人是相对弱势的群体,但这并不意味着,老人就可以无视规则,坐车不出示乘车证件;同时,关爱与爱护老人,是每一个人甚至全社会的责任,但这也同样不意味着,老人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违法犯罪。辱骂甚至推搡正在驾车的公交车驾驶员,老人这种行为太任性,而且已经涉嫌违法。希望一些人,特别是一些老人,能够吸取教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与法律修养,莫倚老卖老,更莫违法甚至犯罪了还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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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2016/1112/776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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