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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正式落地(2016最新消息)【图文】

 雨霖收藏屋 2016-11-15
 
 
   遗产税 2016最新消息   

 
 

    2016年遗产税最新消息,据传闻我国也将征收遗产税,首先在深圳试点。假如100万的遗产,子女需要先垫付15万的现金税费,要求不能从遗产上扣,并且规定必须在上个月内缴清,否则全部收归国有。

    不过据专家分析指出,遗产税在我国推广实行,尚存一定的难度。首先中国尚处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虽然出现了一部分较富裕的人,但总体来讲还是少,税源不容乐观,而且这部分人财产的情况比较分散隐蔽,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财产情况;其次是很多人对遗产税的意识还较淡薄,没有真正理解遗产税;再者在征收上拿到的钱有限,还容易得罪人,在征管力量不够的情况下,势必会影响到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
 
 

    据深圳公开的遗产税资料显示,内容大概是

    1、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

    2、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

    另外,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


 

     遗产税正式落地     

 
 

 导语
 按照《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征收标准:500万的遗产税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209万和1034万。


  遗产税深圳开始了,100万的遗产,子女要交15万的现金,而且不能从遗产里出 ,更狠的是必须在三个月之内交齐,否则全部收归国有。你不关心政治,可政治却在时刻关心着你的钱包!你可以不懂政治,但一定要懂政策。保险可合理避税、避债!你的财富想100%传承给继承人的话,一定要提前规划。提前规划是智慧。



什么是遗产税?

事实上,遗产税是遗产税和赠予税合并征收。遗产税是政府赋予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权利。被继承人如果要继承这笔遗产,必须先按被继承人死亡时这笔遗产的市场价格向政府交税,完税后才有权继承遗产。

遗产包括房地产、货币、有价证券、保险收益、礼物、古董、珠宝首饰、车辆、家具等。有的国家对所有这些遗产征税,有的国家则只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遗产征税。遗产税的纳税人各国规定也不统一,有的规定继承人是纳税人,有的则规定被继承人是纳税人。如果被继承人是纳税人,那就意味着死人是纳税人,所以,有的国家对遗产税的通俗叫法是"死人税"。



跟财富守护和传承有什么关系呢?

2010年修订的《新版草案》(尚未实施)甚至给出了具体征收起点、对应税率及其计算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2、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免纳遗产税;
4、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等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遗产税免征额为20万元。





《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征收标准 

1)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
2)80万-200万的征收税率为20%;
3)200万-500万的征收税率为30%;
4)500万-1000万的征收税率为40%;
5)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为50%;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500万的遗产税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209万和1034万。

在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过去的15年里中国GDP保持了年均10%左右的高速增长,催生了一批高财富规模的富有人群,有预测未来三年的高净值人士和超高净值人士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0%左右。到了2015年,高净值人士人数将达到200万。可见,对于该类人群而言,如何最大限度的合法规避和减免遗产税成为了财富有效向下一代传承的最重要议题。




解决规避和减免遗产税的方法有哪些我们国人可以借鉴呢?

方法一:财产转移策略:

1、运用信托为遗产规划工具进行资产保全、财产专业管理;

2、运用保险遗产规划工具:建议规划终身保额≥预估遗产税额、养老险、年金险→作为生前赠与、退休养老考虑、避免死亡前短期内或带病投保→司法判决以“实质课税原则”否认其免税效果、指定无争议的继承人,简化继承手续(指定受益人的保单,保单传承可以门面去争议,更为简便)、避税(保险金及保险赔款不需要交税,按照国际惯例也不征收遗产税)、提供应税现金(理赔便捷可以为财产继承提供现金支撑)。

3、将公益信托与财团法人作为遗产规划工具。

方法二:遗产税避税策略:

1)生前将应税财产转为免税财产,如购买保险和寿险;

2)选择价值低估时期作为财产为身后财产(压缩财产价值);

3)设控股公司递延应课税赋;

方法三:进行移民和海外资产配置,把财富转移到免征遗产税、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

例如:中国香港免征遗产税和资本增值税;新加坡免征资本增值税、澳大利亚免征遗产税。

 
总结
   税务征收的风暴即将来临,山雨欲来风满楼;在合理、合法、合情的投资规划和税务减免的传承规划下,守护和传承财富比创造财富更容易被忽略,但意义却无比重大。只有未雨绸缪,才能自信于胸!

 
 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编辑推荐
      作者以高度成熟的德国遗产税为参考,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遗产税的专业角度方案,可以称为中国遗产税民间版。关键要点,积极企业资产巨大免税,消费资产500万元免征额。内容深入浅出,行文通俗易懂,举例生动,使广大老百姓都能明白遗产税到底是什么,怎么才能通过巧妙理财手段,合法地避免和少交遗产税。

内容推荐
      本书从中国读者的理解度出发深入浅出地介绍德国高度现代化成熟的遗产税,提出符合中国实际的参考内容。同时介绍了现代化税法的基本知识,以望对将来中国遗产税法的订立提供有益的参考。

作者简介
      张巍(Wei Zhang) ,杭州人,毕业于德国路德维希港应用科技大学税法及审计系, 学位Diplombetriebswirt (FH),
      汉堡大学国际税法学硕士Master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 在德国" 国际税法" 杂志发表有关遗产税及国际税收协定的多篇论文。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国遗产税简介
引言
第一章 遗产税起源发展和德国相关司法概况
第一节 遗产税的起源和发展过程
第二章 德国遗产法(德国民法第5卷)要点
第二节 德国相关司法概况
第二节 被继承人与继承人
第一节 德国遗产法和德国遗产税法的关系
第三节 继承能力
第三章 德国遗产税法要点
第四节 法定继承顺序 第五节 自主继承顺序 第一节 法律概况
第四节 净资产计算一债务扣除
第二节 德国遗产税法运用范围 第三节 什么财产转移要征遗产税或赠与税 第五节 财产的估价
第九节 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出现的情况
第六节 免征额 第七节 累进税率 第八节 前继承人后继承人——同一遗产多次继承 第十节 外国遗产税的扣除
第十四节 家族受益信托基金会的征税
第十一节 对积极生产活动企业资产的优惠 第十二节 遗产税的形成时间和纳税人 第十三节 遗产税代替承担
第二节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执行中的缺陷
第四章 对中国将来遗产税的启迪和设想(18个要点一500万元免征额) 第二部分 中国税法亟待现代化 第一节 现代化税法的基本知识
参考文献
第三节 中国不采用国际通行的183天原则引起的法律漏洞——快乐税务候鸟 第四节 中、美、德三国“资本弱化手段”法规的比较 家国旧事(结束语) 致谢
注释
前  言
      在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漏洞的前提下,开征遗产税就成了国家阻击逃税漏税的最后手段。由于中国现行税法的简陋和征收中的巨大漏洞,使中国富人在短期内暴富,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忽视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导致贫富差距急剧扩大。此时,遗产税有第三次调节社会财富的意义。同时,征赠与税对反贪有很大的作用。

 
 

 


http://www.360doc.com/my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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