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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 | 酒瓶里的西夏国

 闲情漫步123 2016-11-15


▲西夏壁画《酿酒图》。


        历史上曾建立西夏国的党项人,生性豪爽,与酒有着不解之缘。


悠久的酿酒历史


  党项人在酿酒、饮酒上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内迁之前,党项人以游牧为主、尚无农业时,虽“不知稼穑,土无五谷”,就已“求大麦于他界,酝以为酒”(《旧唐书·党项传》),这是中国北方有麦酒的最初记载。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也说党项人旧有“烹牛羊、具酒食”的习俗。《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均载有:五代后梁明宗时,党项之众竞赴中原都下卖马,明宗都“劳以酒食……党项羌商人开胸畅饮”。淳化初年,继捧服附宋室,太宗送以“茶百斤,上酝十石”。可见党项人内迁特别是西夏建国后,随着农耕的出现与农业生产的发展,加之与外界的广泛交流,为酿酒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传统的酿酒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

  甘肃安西榆林窟第三窟的西夏壁画《酿酒图》,画面中央画一灶台,上安一套层叠覆压的方形器皿,一妇女外穿浅色长袍,左臂卷袖,手握吹火筒蹲在灶前添柴烧火,火膛内炉火正旺,烟囱冒出滚滚浓烟;另一妇女穿深色对襟大领长袍,立于灶台旁,手持陶钵,回头看着烧火的妇女若有所问,像是品尝后评说新酒的优劣。灶旁左侧放置酒壶、贮酒槽、木桶等用具。图中二人均为妇女,应是家庭酿酒的写实,传世的酿酒图很少,封建时代妇女酿酒图更为罕见,可见西夏家庭酿酒已盛行于农家。

饮酒风俗形态各异



▲莫高窟第146窟-酒肆(五代)。


  西夏人爱酒,酒成为西夏社会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其境内酒楼、酒店分布较广,都城兴庆府更是酒色上酝、酒具精良,成为京城一大特色。每到聚会宴饮,不论文人学士、商贩百姓都要以酒助兴。余阙《青阳先生文集》记载:党项人性格质直尚义,平时相处虽然是异姓,但好像姻亲一样。逢年过节相互拜访,互致问候,老少相坐,只按年龄辈分而不论官爵高低。祝寿拜舞,上下猜拳行令、自娱自乐。

  酒,也是党项人祭祀、盟誓仪式中必备之品。西夏祭祀,大凡有四:一曰祀天,二曰祭祗,三曰享人鬼,四曰释奠先圣先师。无论祭天还是享人鬼,都要准备丰盛的祭品。《文海》中的“祭”“求祷”都释以香食祭祀诸佛、圣贤、地祗、大神。《天盛律令》卷19《畜患病门》载:官牧场有“神迹”的牛马死后,要派一官巫,于“三司内领取三两香、一斗酒、三斤酥、原粮一斗……以祭祀”。仅祀一个神畜就要用如此丰厚的祭品,那祭天祀地用酒就可想而知了。

  由于西夏饮酒的人多,人们又往往容易饮醉,西夏法律对酒醉后犯罪从轻发落。西夏法律规定,酒醉时牵走他人牲畜或拿走他人财物,只要酒醒后送还就可以了,也不许别人再举报、告状。但若酒醒后隐匿不报,不送还财物,要按假醉酒盗持他人财物判罪。

酿酒行业兴盛发达 


  西夏第五代皇帝仁宗仁孝天盛年间,西夏出现了空前的鼎盛时期,富足的经济和繁荣的文化促进了酒业的大发展。统治者为了保证西夏特殊酿造技艺不致外传,宫廷、宗室能够独享甘洌清醇、芳香沁人的皇宫贡酒,官府仿照中原制度,在国内设置“酒务”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并通过法律的形式,相应制定了酒政与酒法,管理酿酒作坊,发展酿造业。

  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中专列《酒种种门》,详细规定了酒的生产与管理制度:酿酒须经官府批准,并颁发生产许可证。如果无证酿酒,酿酒数量未达到百斤的,官员被罚马两匹,平民则判处3个月徒刑;酿酒数量超过百斤的,不论官民一律判处6个月徒刑。

  甘洌清醇、芳香沁人的西夏美酒逐渐成为珍贵的馈赠礼品。文献记载,西夏多次向宋辽献金银制品、酒具、果酒等。北宋陆游在酣醉后也挥毫泼墨写下《秋波媚》,称赞西夏美酒“凭高酹酒、此兴悠哉”。 


来源: 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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