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给九楼律师打电话,说她只有一个儿子但是已经去世了,儿子生前结婚了但是还没要小孩,她和老伴现在相依为命,两个老人名下有一套房产还有些存款,就问九楼律师,一旦他们去世,这些财产归谁,是不是都归国家了。 一、九楼律师梳理一下案情,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些遗产最后归谁所有。 两个老人只有一个儿子且先于他们死亡,老人的父母也都已经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中,只有两个老人互相继承。 若是其中一个老人去世,另外一个老人继承其所有的财产。最后一个老人也去世了,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了,那就按照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最后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种情况下老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该已经去世了,就看他的兄弟姐妹还有没有,有的话就发生法定继承,若是没有的话也没有受遗赠的人,那财产就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比如村民)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若是有遗嘱呢? 九楼律师建议,若是失独老人想将财产留个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最好主动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这样使遗嘱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法律依据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最后手写的遗嘱有可能会遗失或者被人为修改损毁,所以建议进行遗嘱公证。 三、若是写遗嘱不放心,那就写个《遗赠扶养协议》。 有些老人不愿意立遗嘱,认为立了遗嘱也许照顾他们的人没了顾忌,不再向以前那么照顾老人了。 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由他人照顾老人,承担生养死葬的责任,等老人过世后,继承老人的遗产。 这份协议可以找公证处公证或者律师见证,以免发生其他争议。这个人只有实际履行了对老人的生养死葬义务,才能取得受遗赠的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