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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物业、门卫代收快递件,丢了谁来赔?

 lzr1002 2016-11-16

大家肯定都有感受

现在想买某样商品

只要点开某宝、某猫、某东

足不出户 宝贝能拿到手


快递忙着送 咱们忙着收

简直不要太哈皮

碰上快递送货上门家里没人时

快递小哥会直接把快递放门卫或家门口


那么问题就来了……

回家发现 咱们心爱的快递不见啦!




  近日,王女士接到快递员的电话称,包裹已送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但是当她下班取件时却发现包裹不见了。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认为,物业只负责帮忙接收包裹,不负责保管,丢了概不担责。


  有不少上班族收到过这样的短信:“快递放在电表房。”“请到管井间取快递。”……


  快递员很忙,收件人不在家时只能把包裹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单位门卫室、楼道管井间等地方。



  那么,如果快递包裹丢了,谁是责任人?收件人该找谁要求赔偿损失?代收快递件后丢失,谁来赔?


专家观点


  ◇将快递包裹放在电表房、管井间等处导致包裹丢失的,快递公司要担责。


  收件人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单位门卫室,如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没有签收包裹,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规定,如果包裹丢失了,由于通常情况下,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都是无偿管理,则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递包裹丢失不宜按照现在实践中普遍采用的邮政法的“三倍资费损失”进行赔偿,而应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快递丢了,谁是责任人


  根据《合同法》规定,快递公司在接到快递单后,便承担着将快递物品安全送达收件人手中的义务,如果因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随便放置快递物品而丢失,应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3年3月1日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对此,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包裹的丢失是因收件人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快递包裹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将快递包裹放置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和单位门卫室的情形,律师认为,收件人自己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置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单位门卫室,如果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并没有签收包裹,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对于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收件人应当预料到包裹丢失的风险,自己应对此担责。


  如果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律师还表示,如果快递人员打电话告知收件人将包裹放置在物业或单位门卫处,而收件人明确表示不同意代收,但物业与单位门卫却接收了,如果快递丢失,收件人既可以向快递公司,也可以向物业或单位门卫追偿损失。


怎样寻求法律救济


  如果快递件丢了,收件人怎样寻求法律救济,获得赔偿呢?律师表示,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赔偿意见当然最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根据《邮政法》、《合同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要求赔偿。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现实生活中,当快递包裹丢失纠纷产生后,快递公司一般按照邮政法的规定赔偿。《邮政法》第47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但实际上,根据《邮政法》第45条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律师表示,这意味着邮政法第47条邮政普遍业务最高“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的规定是不适用快递包裹的,快递公司不能按照不超过包裹单上的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


虽然我国法律对快递丢失赔偿有明确规定

不过谁也不想遇上快递丢失这倒霉事儿吧

所以大家尽量让快递小哥投放在快递箱

或者及早通知派件员派件时间为好

毕竟大家都想早点和心爱的快递见面不是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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