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没有经过配偶同意,就独自把房子卖出去。所以买房时你要小心,这房子到底是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不慎买了该怎么办?简单说说。 按婚姻法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那就是个人婚前财产。买卖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 但是,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经过所有产权共有人同意,才能买卖,否则交易无效。如果房东配偶无法到场,那就要对方出示配偶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以留作证据。 如果合同已经签了,房东配偶才跳出来说不同意呢? 那就没办法了,合同无效,只能退房。按照法律规定,尽管合同已被撤销,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仍然有效,可单独适用。所以,如果你在买卖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那就是房东违约,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房东配偶才跳出来说不同意呢? 婚姻法相关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所以,只要你主张不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房产证上只登记了房东的名字,你无从知晓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你属于善意第三人,应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更多买房常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