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间,我大概有过次一万多次想揍他的冲动,一千多次想掐死他的念头,一百多次想离婚的打算,其中三次是正式提出,还有一次是直接下载好了离婚协议。 某天在网上看到一段话:所谓婚姻,表面上看是嫁一次人,实际上,女人是结三次婚。我心领神会。但凡在婚姻里打过滚的人,无一不赞同。 我那时脑子大概是被门挤了。 与心爱之人执手成说,共筑围城,情深至此,夫复何求。 我恨不能揪着他耳朵拖到衣柜面前看看——你只管按个按钮,洗衣机就能自动洗净、晾干、熨平、叠好、挂起、分类、摆放,简直堪比最高科技的流水线,这边进去一头猪,那边出来火腿肠啊!这世上,还有比“老婆”更人性更智能的品牌吗? 你偏爱面食,他只吃米饭。你辛辣不沾,他无辣不欢。你要家里纤尘不染,他乱成猪窝也住得心安。 这才是围城内外最大的区别——与一个人的优点恋爱,却要与他的缺点结婚。嫁了他,就得一并收了。 没办法。无论他有多奇葩的妈,多极品的爸,或是不成器的拖油瓶弟妹,嘴碎世侩爱占便宜的哥嫂,多管闲事无是生非的二大爷,你都得全盘接纳。 那是他的骨血至亲,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他们比你提前二十多年就和你男人生活在一起了。你哪能像蜘蛛侠一样从天而降,只把他的人掳走就完事了? 执子之手有什么难,难的是与子偕老。婚姻越往后走,越需要智慧。 接纳是对要走下去的路自我负责,从此结束无意义的不甘和无休止地抱怨,给出理解和包容,在现实之上,寻求改进,积累点滴进步,然后才有可能牵着手,建一座自己的新帝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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