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财政部先后出台关于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文件,政府引导基金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结合有关政策文件,以及国内政府引导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文尝试解读新形势下,如何设立和运作政府引导基金。 2015年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国务院常务会先后批准同意设立两只规模上百亿的国家级引导基金——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015年12月,财政部先后出台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设立形式、投资领域、管理和退出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政府引导基金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可以认为2015年是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的转折点。 政府引导基金属于政府投资基金的范畴,结合前述政策文件,以及国内政府引导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文尝试解读新形势下,如何设立和运作政府引导基金。 (一)政府引导基金的界定 现在我们看到很多地方政府都号称成立了引导基金,但是有些引导基金是针对项目的资金补贴,有些引导基金的做法还是采用传统的财政补贴形式。严格上讲,这些名义上的引导基金并不是我们本文所说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最主要的特征是采用股权投资的形式,具有一定的放大效应,投资于需要政府扶植的领域。 引导基金是属于政府投资基金的一个类型。按照《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在《管理办法》出台以前,各地成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引导基金,等等,都属于政府投资基金的范畴,应该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予以规范管理。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特点 1、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资金。一般而言,可以由财政单独出资设立,也可以是由财政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 2、引导基金具有杠杆放大作用。引导基金通常采取参股投资子基金的方式,通过子基金放大引导基金的规模,通常具有放大四倍杠杆的作用。 3、财政资金可以实现循环使用。传统的财政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大部分是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等方式,而引导基金是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方式是有偿的,未来可以通过退出实现资金回收到财政,具有持续性的经济社会效益。 4、投资方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政府引导基金的发起 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一般是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换句话而言,引导基金的设立通常是由财政部门主导发起设立或者是行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发起设立。 一般而言,行业主管部门为了促进和扶植本行业发展,提出设立引导基金的方案,并会商同级财政部门。例如,科技部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出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经信部为了扶植中小企业发展,提出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改委为了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出设立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设立方案后,需要将引导基金设立方案,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四)政府引导基金的批准 财政部门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经济社会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设立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并报送同级政府。经政府批准后,引导基金就可以成立了。 (五)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经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一般包括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设立形式、投资决策、投资要求、投资管理和投资退出等内容。 (六)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 各级政府单独出资设立的投资基金,由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要将资金拨付到投资基金。各级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章程约定的出资方案将当年政府出资额纳入年度政府预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