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独立其实并没有历史书上讲的那么光辉灿烂。民主自由这些都是幌子,说白了就是一群北美十三州的本地地主对英国国王的叛乱而已。其实在当时北美十三块殖民地中,保皇党有之,无所谓的也有之,只不过是叛乱分子多一点而已。 而在北面的加拿大,是夺自法国的新法兰西殖民地。英国统治者为了维护在加拿大统治的稳定,与当地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政治、经济、宗教各项制度都保留了新法兰西的现状。所以,加拿大人对以英裔居民为主的北美十三州的反英斗争毫无兴趣。 其实美国那帮叛乱分子很想吞并加拿大,1775年北美十三州在劝说无效后,派兵北上入侵加拿大,妄图把魁北克变为第十四州。虽然一度占领了加拿大重镇蒙特利尔,最后还是被加拿大总督的优势兵力击败。这次入侵加深了加拿大人民对美国的仇恨。 美国独立之后,美国国内的“效忠派”(指拥护英王的人,战争期间约占北美十三州总人数的1/3),为了躲避迫害,许多人都北上来到了加拿大。他们反美亲英的情绪加强了英国在加拿大的统治基础 1783年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开始了拓疆运动。在《巴黎条约》中得到了远超十三殖民地的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广袤领土尚不知足。1803年,美国用1500万美元从法国手中购入了路易斯安那,使美国国土面积扩大了一倍。 相对于西部的贫瘠土地,至少在当时看来是这样。美国人更加眼馋近在咫尺的加拿大,虽然那时候还没有加拿大这个概念,而是统称英属北美殖民地。1812年6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詹姆斯·麦迪逊总统的对英宣战提议。1812年6月18日,美国向英国宣战,第二次美英战争爆发。美国将发起战争的理由美其名为:维护航海自由,但其真实的目的是占领加拿大,继续扩大自己的版图。 美国的做法完全是趁火打劫。要知道在当时正式拿破仑帝国如日中天,英国正在欧洲与法国的拿破仑打得不可开交,英国在北美洲的军队数量不足两万人,而在加拿大驻军仅有4500人,各方面形势都对美国有利。在美国人看来,要将英国势力彻底逐出美洲大陆,独霸北美大陆完全是小菜一碟。 战争初期,美国人完全掌握了制海权,击沉英舰3艘,俘获英舰船500艘以上。但在陆地上,美国的蹩脚民兵,完全不是职业化的英国红衫军的对手。西路底特律的2500名守军不发一枪,便向700名英军缴械投降。中路,3000美国大军被1000英军突袭崩溃。不久后,英国人从本土调集海军进入美洲海岸,夺回了制海权,正式开启了防守反攻。 战争的结果大出美国佬的意料,不但静而依据的被人赶回老家,就连白宫和国会大厦都被付之一炬。这下美国人老实了,只得放弃对加拿大的领土要求,将领土扩张的目光瞄向了墨西哥和印第安人的土地。 这场战争促使加拿大的英语和法语两大殖民地居民联合起来对抗共同的敌人美国,并促使英属北美殖民地于1867年联合为加拿大联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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