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年微信抢红包涉230万构成开设赌场罪入狱
2016-11-24 08:18:23 来源: 中安在线(合肥)
据安徽商报报道 发红包、抢红包可以促进感情、调节气氛,但如果“抢红包”和赌博沾上边,那就可能涉嫌违法。宿州市砀山县3名80后青年,建立微信群以“抢红包”方式,引诱他人“抢红包”、“下注”,从中抽头,仅仅3个月的时间涉案金额200多万元。近日,砀山县法院对涉案的三名被告人以涉嫌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微信“抢红包”成了赌博工具 2015年6月至9月间,被告人小明组建名称为“环球188私人会所”的微信群,组织、召集他人在该群以“抢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小明分别雇用小丽和小强等人为“代包手”,小丽同时任群内管理员。 如何在微信群里进行赌博?据介绍,他们首先由“代包手”发红包,群内赌博人员抢红包,红包大小有88元、100元、174元、188元、376元等不同金额,其中188元的红包数量居多。 所有人抢完红包后,抢到金额尾数最小的人为输家。输家认倒霉,只能以扫二维码的方式向“代包手”付款。付款金额不等,一般都是发红包总额。 在实际发红包的过程中,188元的红包实际发放金额为170元或160元,剩余18元或28元作为抽头,“代包手”分得2至6元。 174元的红包,实际发放金额为160元,剩余24元作为抽头,“代包手”分得2至6元。 为了让更多人参与赌博,群内还设有奖励制度:群主从抽头的钱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奖励,抢到特殊数字的金额时,如“123.45”、“11.11”等则进行奖励几十元至几千元不等,以吸引赌博人员参与赌博。 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2015年9月23日,办案民警分别查找到三被告人,并将三被告人依法传唤到案,三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该赌博群运行期间,小强经手的涉案赌资为1231909元,获利(非法所得)20000余元;被告人小丽经手的涉案赌资为921790元,获利(非法所得)23000余元。被告人小明涉案赌资(其中包括小强和小丽涉案赌资)计2301299元。 日前,该案在砀山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明、小强、小丽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在网络上建立微信群,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获利,涉案赌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小明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小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小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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