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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父母 请勿陷入侵害孩子权益误区

 荷香月暖 2016-11-25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生子女,即使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离婚父母却多陷入误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往往认为孩子随谁生活,就是“给了谁”,自己不用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而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将孩子视为自

  己的“私有财产”,为对方行使

  权利设置种种阻碍。

  农村妇女李某和许某结婚多年,膝下有一个正上初中的女儿丽丽。同为农民的许某由于受封建思想影响,十分重男轻女,因不满李某无法为许家传宗接代,平日里对李某非打即骂,对女儿丽丽也一直不管不问。不堪被折磨的李某最终向法院起诉离婚。为尽早脱离苦海,李某表示愿意以一己之力抚养女儿,被父亲嫌弃的丽丽也向法官表明“哪怕不上学,也不要父亲一分钱”,许某则当庭同意。但法院经审查发现,作为农村妇女的李某,仅靠农田收入显然不足已支付女儿的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为了不影响丽丽健康成长,法院最终认定双方约定无效,并判决许某依法支付丽丽的抚养费。

  说法

  支付抚养费是离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履行的监护职责之一。基于平等自愿的立法考虑,对于一方自愿多承担抚养责任的,法律不予干预,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因此,出于对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保护,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会充分考虑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的经济条件,如果其经济条件不是十分优越,不能保证子女幸福生活、健康成长,法院对此种协议可以公力干预。

  误区二拒绝原配偶探视子女

  因发现丈夫孙某有外遇,妻子沈某遂到法院诉讼离婚。离婚后,沈某为报复前夫孙某的薄情寡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中的探视

  义务,并经常向9岁儿子小瑜说:“你爸爸跟着坏女人跑了,不要你了……”导致小瑜严重敌视父亲。即便孙某想尽办法见上儿子一面,儿子却总是冷言相向:“你不要我,我也不要你……”后在母亲安排下,小瑜“自愿”转学到外地。无法和儿子联系的孙某无奈地将沈某告上法庭,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经法院执行人员反复劝说无效后,沈某被依法拘留5日。

  说法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既有利于单亲子女健康成长,也维护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协助探视义务,依探视权人请求,法院有权对相关个人和单位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误区三孩子跟谁就随谁姓

  王某与李某离婚后,儿子强强随母亲李某生活。一年后,李某经人介绍与周某结婚。为了让儿子和继父搞好关系,李某不顾儿子反对悄悄到民政局把儿子原“王”姓改为“周”姓,并告知儿子所在学校的老师,而强强的同学也因此知道了他的父母离异,致使强强变得自卑敏感,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王某获悉后,一气

  之下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责令李某限期恢复强强原姓氏。

  说法

  由于未成年子女欠缺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姓名设定权由父母基于监护权共同代为行使。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孩子的姓氏,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自确定之日起一方便取得子女随其姓氏的监护权,另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李某与胡某2005年离婚,儿子小志随父亲胡某生活。一日,小志在学校与同学小明在课间打闹时,不慎致小明重伤,需支付两万余元的医疗费,由于胡某在家务农,经济拮据,无力全部承担,而李某在外打工多年,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胡某遂与李某商量共同担责,但李红以谁看管谁负责为由拒绝出钱。无奈之下,胡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胡某赔偿小明5000元,李某赔偿小明1.5万余元。

  说法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虽然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监护义务,但是因为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基于教育、管理的便利,法律规定了更为严格的监护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编后

  每个离异的家庭都有着各自的原因,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孩子都是无辜的,作为父母都应该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小编在此希望所有离异的父母能够摒弃“不成婚、便成仇”的错误思想,共同呵护孩子的幼嫩心灵,千万不要让单亲孩子在失去和睦家庭的同时再失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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