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法 码】合同法学·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债务清偿·清偿期限 (t040903031) 【关 键 词】民事 民间借贷纠纷 出借人 借款人 借款合同 约定期限 积极 履行 容忍义务 宽容 迟延还款 违约 【学科课程】合同法学 【知 识 点】迟延履行 还款期限 容忍义务 【教学目标】明确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后果,了解容忍义务的内含。 【裁判机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序类型】民事二审 【案例效力】★★★☆☆ 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12期(总第719期)收录
【案例信息】 【案 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 号】 (2013)宿中民终字第906号 【上 诉 人】 赵x(原审原告) 【被上诉人】 侯x(原审被告)
【争议焦点】 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还款,借款人迟延一日向出借人还款,但此后均按照约定期限偿还欠款,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应否基于容忍义务宽容借款人的迟延还款行为。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赵x对侯x、尹x的诉讼请求。 原告赵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旨】 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在每月30日前向出借人账户支付等额还款金额,若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向借款人账户汇入欠款,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本金余款。借款人虽迟延一日向出借人账户汇入约定还款金额,但由于借款人并未违背合同约定按月还款的目的,且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此后均按照约定期限偿还欠款。出借人对此负有适当的容忍义务,宽容借款人迟延一日还款。因此,可以认定借款人未构成违约。 【法理评析】 合同一方当事人完全未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则应当认定该合同当事人构成违约。由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具有容忍义务。其中,容忍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再约束,指权利人有权在相对人作出不利于其合法权利的行为时,为保证社会合作的达成,权利人负有容忍该行为并且不提出反对或者异议的义务。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约定义务需要合同相对人在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给予部分权利或提供必要的方便使其能够按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合同相对人在不损害其利益的情况下行使适当的容忍义务使得合同一方当事人能够按约定履行其约定则不应认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嗣后借款人与出借人约定借款人按月并于每月30日前向出借人账户支付等额现金作为还款,并约定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向出借人账户偿还借款,则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剩余欠款。借款人虽向出借人账户汇入欠款,但借款人系在约定期限的后一日还款,对此,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剩余欠款。借款人虽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但由于借款人积极偿还借款且仅晚于约定期限一日还款并未违反合同所订立的按月还款的目的。对此,为保证该合同正常履行,出借人应行使适当的容忍义务,宽容借款人迟延一日还款。因此,不应认定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 民事答辩状 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答辩状 律师代理意见书 民事一审判决书 民事二审判决书 【思考题和试题】 1.简述借款合同中出借人负有何种容忍义务。 2.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是否当然构成违约。 【裁判文书原文】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侯x。 上诉人赵x因与被上诉人侯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2013)洪民初字第2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原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赵x与被告侯x为同事关系。2011年8月22日,侯x向赵x借款13万元。2012年11月18日,赵x与侯x达成还款协议,并由被告尹x提供担保。该还款协议约定:侯x从2012年12月1日起每月30日前还款3 000元,打入赵x银行卡;如侯x有一次未按约定每月归还借款30 00元,赵x将向侯x、尹x要求一次性还清本金余款。2012年12月31日侯x向赵x银行卡打款3 000元。 2013年1月2日,原告赵x以侯x逾期还款为由要求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12.7万元。 侯x辩称,自己没有故意违约的意思,一直在积极还款,只因赵x起诉,而暂时没有还款。 在诉讼过程中,侯x于2013年6月18日还款1.8万元,后按月继续每月还款3 000元。 原审法院认为:赵x与侯x的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还款协议也合法有效。依据协议内容,双方的目的是要求按月偿还借款,协议中的还款期限应理解为每月月底前。另外,在相互交往和经营活动中,公民有适当的容忍义务,也要具有宽容的心态,以减少冲突和争执,形成良性的和谐关系,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侯x于12月31日还款3 000元,不违反按月还款目的。侯x在诉讼中依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故虽然迟延一天履行义务,但是并不违反当事人约定按月还款的目的,也应在原告可以适当容忍的范围之内,不能认定侯x构成违约。遂判决:驳回赵x对侯x、尹x的诉讼请求。 原告赵x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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