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会个人会员发展工作,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特制订个人会员入会须知。 一、入会范围 (一)在北京工作或长期居住的中国籍回国留学人员,根据留学国别,选择加入相应分会。如果先后在一个以上国家留学,应确定一个主要留学国别并加入相应分会。回国留学人员中的商务人士,可以选择加入商务人士委员会或一个国别分会,但不能同时加入商务人士委员会和国别分会。不在分会联系范围的留学人员入会,可先加入总会,待相关分会成立时,再加入相应分会。 (二)在北京以外地区工作或长期居住的中国籍回国留学人员,如当地未成立留学人员组织,可直接加入本会。如当地已建立留学人员组织,请加入当地留学人员团体。 二、入会条件 (一)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二)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二年。 (三)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四)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入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需经会长会同意。 三、入会流程 第一步:查阅规章 请您在本会网站(http://www.)上查阅《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章程》、《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组织通则(试行)》 第二步:获取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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