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有个侍郎,叫郭筠仙。 他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觉得特有意思: ——历朝风气,皆名利递嬗,如西汉好利,东汉好名,唐好利,宋好名,元好利,明好名,国朝好利。 想想,还真这么回事。 满清一朝,自乾隆之后,官场自上而下,逐利之风,如蝇趋腐肉。 贪腐之风,遂成附骨之疽,根本就没药可治了。 到19世纪末,腐败已成雪崩之势,非置于死地,国必难以重生。 晚清的官场贪腐有多黑? 在一个在当时“财政部”(户部)工作的官吏笔记里,记录了这么两项朝廷承办的大型工程。 这些记录,我在冬夜读来,心与手脚同寒。 兹录其中数事如下,与诸君共享。 因为,我不想一个人读的心凉…… 1、晚清重大工程:32万工程最后造价160万 “凡京师大工程,必先派勘估大臣。” 从程序上来看,这已经够讲究,很科学了。 工程尚未开工,在立项前先派人做个预算,防止虚报嘛。 “既勘估后,派承修大臣”。预算做好后,再派一个项目主管来。 “承修大臣又派监督”。项目主管下面,再安排一个工程监理人员。 从程序安排上来看:预算官员、项目主管与实际经手人,三者分别独立。 算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花钱。 在防腐制度设计上,应该是比较费心了。 但实际情况却是: “勘估大臣得一成、承修大臣得三成、监督得一成、随员得半成,两大臣衙门之书吏合得一成、经手又得一成。” 这么七算八算下来,一项工程的7.5成,就已经瓜分完了。 最后剩下了2.5成,就是这项工程实际的建造成本。 等等……这还没完,最后这2.5成里,其实还有点文章。 因为是朝廷拨款,程序比较繁、款项要分多次下拨。 而上面提到的拿回扣人员,都是户部下一次款,他们按比例提一次。 这样一来,最后拿2.5成的施工方,就需要较长的回款周期。 为弥补这个补偿,施工方会在工程正常报价之上,额外加0.5个百分点。 以当年的祈年殿维修工程为例: 户部帐目显示支出:160万。 按照上述比例,这160万的去向分别为: 勘估大臣拿16万、承修大臣拿48、监督拿16万,随员拿8万,两大臣的办事人员分16万,经办人拿16万,最后施工方到手40万。 而实际工程造价:32万。 从32万到160万:祈年殿经过这么一修,瞬间变得格外高大上,有没有? 2、但和内务府比起来,把32万工程做成160万算是良心工程了 如果你已经被上述工程内幕所震惊,那么接下来内务府的做法,你又该拿出什么样的表情来呢? 当时的内务府,就是慈禧办公室,名为内务府的慈办,究竟又是个什么做法呢? “内务府经手尤不可信,到工者才十之一”。 这就更厉害了,实际工程造价只有1成。 那其余9成呢?太监们就要拿6-7成。 同样举个实际工程例子来看: 1898年皇帝要到南苑操练场阅兵,得提前布置准备一下啊! 户部帐目显示支出:160万。 这160万里面,李莲英一个人就拿了70万。 在李莲英的领导下,太监们把持了整个工程的采购环节。 这些事儿,慈禧她肯定不知道。 我为什么敢这么肯定地说,因为后来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儿: 慈禧让她办公室的某大臣,购置灯具数百盏。 这哥们儿,自认为自己在慈禧面前混的比较好,就没把太监们放眼里。 买灯这事儿,没按惯例给太监们分提成。 等灯送进了宫里,太监们故意把运输中搞坏的灯具挑出来,送到慈禧面前: ——老佛爷啊,您看这些人,给您买的都是些什么破灯啊? 慈禧大怒,说了两个字:毁之! 太监们立刻把刚采购来的数百盏灯全部摔烂。 然后通知那位采购灯具的大臣,来把地上的玻璃碎片,一片一片都拣干净…… 3、这地上的玻璃渣子是捡完了,但晚清这烂成渣的官场,又怎么能收拾得干净? “近年户部,常时不过存银二百万两”。 堂堂的国家财政部,国库啊,存银不过200万两! 200万两,是什么概念? 慈禧修熙和园,花了3000万两。等这熙和园修好了,慈禧住进去,一天的开支是1万两。 醇亲王死后,建了一座纪念祠,祠中装了一个九莲灯,花了9万两。 国库中的银子,够太后活着游园200日,够亲王死后建祠配20个九莲灯。 嗯嗯,贵朝真穷,而贱人们,却那么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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