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第二次圆桌会议在山东济南举行,经秘书处倡议,全体与会单位就发起成立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创新联盟事宜进行讨论,达成以下共识: 一、联盟名称: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创新联盟。 二、联盟定位:是由全国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主联合发起,主要由省市级地方政府批准设立、承担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平台型公司共同参与的非官方、非营利性的合作性组织。 三、联盟宗旨:联盟以贯彻中央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精神、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探索国有资本运营规律、服务地方战略目标为已任,以价值创造、务实高效、合作共享为基本原则,致力于成为全国性的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信息交流、政策研究、资源共享的平台。 四、联盟职能范围 (一)政策研究与专项调研。定期开展有关国资国企改革政策研究,并发挥成员资源优势开展专项调研,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及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关方案等提供决策参考。 (二)行业交流与问题探究。定期组织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圆桌会议或论坛沙龙,研讨国有资本运营规律,分享国资运营经验,破解国资共性问题,提升国资运营能级。 (三)信息咨询与业务合作。定期编辑出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信息和行业动态,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专题报告等多种途径为成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在依法合规、平等互利的前提下,探索开展成员间业务合作。 五、成员资格 联盟成员为省、市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依法设立并承担本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从事国资国企改革研究和服务的专业智库型组织,可履行联盟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六、成员产生 平台公司联盟实施申请制,凡具备成员资格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智库型组织,承认本联盟章程,均可提出申请,经联盟秘书长单位确认后成为成员单位。 平台公司联盟发起单位为参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第二次圆桌(济南)会议的全部与会单位。秘书长单位为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重庆渝富资本运营研究院。 七、成员权利 (一)参与联盟组织的各类研讨会、交流会、沙龙等活动,分享其他成员的优秀经验和成果。 (二)获得联盟秘书处发送的相关资讯信息,包括政策动态、案例分析、专项报告等。 (三)依法合规、平等互利开展业务合作。 (四)联盟赋予的其它权利。 八、联盟成员义务 (一)遵守联盟各项约定。 (二)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交流分享经验。 (三)维护联盟形象和合法权益。 (四)轮值主办国有资本平台圆桌会议。 九、联盟秘书处 联盟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秘书处由秘书长单位委派专人组成,秘书处职责包括: (一)负责联盟会议的组织、协调。 (二)负责联盟相关信息资料的编辑、印制和推送。 (三)负责起草或修改联盟的有关章程或办法。 (四)负责建立联盟成员工作通讯网络以及日常联络。 (五)负责建立联盟专家委员会以及相关的联系维护。 (六)其他相关事宜。 十、关于效力 本联盟经全体与会单位、秘书长单位共同联名签署即有效力,各方恪守承诺、遵照执行、以资备忘。 在这里,读懂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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