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器
根据出土文物和文献记载,先秦时期的乐器已有鼓、贲鼓、应、田、县鼓、钟、镛、南、钲、磬、缶、编钟、编磐、铃、陶铃、雅、祝、和、鸾、簧、哨(陶制、骨制等)、埙、、言、箫、管、笙、琴、瑟、筑等多种。在原始社会里乐器的出现多与神话传说、求神祭祀、民间舞蹈、劳动生活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乐器除用于宗教、礼仪等场合外,主要是供统治者娱乐享受。 先秦时期乐器发展的特点: ①曾根据乐器制作的材料,把众多乐器归纳为八类,称为"八音"。其八类名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进行乐器分类的方法。金类乐器如钟、镛、钲;石类乐器如离磬、鸣球;土类乐器如埙;革类乐器如鼓、;丝类乐器如琴、瑟;木类乐器如祝等;匏类乐器如簧、竽;竹类乐器如箫、言。这一历史阶段,见于记载的乐器已有一百多种。 ②吹管乐器的形制方面,远在上古时期已有开口管乐器与闭口管乐器两种类型。开口管乐器如、骨哨(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浙江余姚河姆渡出土)等;闭口管乐器如(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埙(仰韶文化遗址--西安半坡村出土)等,由于他们在发音原理上的不同,丰富了我国管乐器的演奏方法,并各自具有不同的艺术表现能力。 ③簧管乐器竽、竽在当时制作的水平已很高,而且品种多样,已有大、中、小等 多种形制。特别是竽,在当时宫廷乐队中地位十分重要,为"五声之长","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见战国《韩非子》)竽处于领奏、主奏的地位。 ④钟的制作已很精细,工艺水平相当高。如随县曾侯墓出土的乐器(公元前435年,战国初期),其中有编钟64 件(钮钟19件,甬钟45件),楚王送鎛钟1件。分三组排列,说明早在战国初期我国已有七声音阶的应用,且十二律齐备,可以在三个八度范围内,构成完整的半音阶。各钟还锛有铭文两千八百余字,载有各地域的音律问题。 2. 演奏形式 ① 先秦时期已有弹弦乐器琴、瑟,它们除用于声乐伴奏外,据《列子》、《吕氏春秋》等文献所载有关伯牙、子期知音的传说,可以推断出当时已有琴独奏艺术的存在,且以大自然为描写对象,并已具有一定的艺术概括能力。 ② 在上层社会和宫廷音乐中,乐队组合形式有多种,其规模均很庞在。如《韩非子内储说》所载,齐宣王喜听竽声,曾组织有三百人的大开型竽合奏乐队,供其娱乐欣赏。从曾侯乙墓发掘的乐器来看,有青铜编钟、石编磬和鼓、瑟、琴、笙、排箫、八种,共124件。绝大多数乐器陈放在中室,编钟、编磬分别沿中室南、西、北三壁立架悬挂,鼓、瑟、笙、箫列于其间,展现出古代上层社会大型乐队的一种组合形式。 鼓、贲鼓、应、田、县鼓、钟、镛、南、钲、磬、缶、编钟、编磐、铃、陶铃、雅、祝、和、鸾、簧、哨(陶制、骨制等)、埙、、言、箫、管、笙、琴、瑟、筑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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