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美的载体,诗歌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人类艺术萌芽时期诗歌与音乐就像一对孪生姐妹。《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里面包括《风》、《雅》、《颂》三部分,结合《诗经》本身的内容特点,学者大都认为《风》、《雅》、《颂》属于音乐分类,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音乐与《诗经》的关系,并不仅仅表现在《风》、《雅》、《颂》的乐调方面,同时也表现在文学语言的形式方面,可以说,正因为有了不同的乐调才会有诗歌在语言形式上的巨大差别,在这里我们将着重探讨中国诗歌的音乐性。 一、 1、 2、 3、 二、 在诗歌里,我们很容易发现音乐的出现,诗人们很喜欢利用音乐——比如歌声,某个乐器的演奏曲,大自然的乐音等去抒发情感,用这种无形的有规律的音流,把读者的视觉转移到听觉历史上去,并由此而产生新的美的艺术效果,得到一种顿悟灵通的微妙艺术享受。 借白居易一诗为例《琵琶行》,从词语上观赏,就发现诗人熟知琵琶的专业用语及其演奏的技巧:拢、捻、抹、挑,是一个精通音乐的诗人。从“大弦嘈嘈如急雨”到“四弦一声如裂帛”共十四句,描写琵琶乐曲的音乐形象,写它由快速到缓慢,到细弱,到无声,到突然而起的疾风暴雨,再到最后一划嘎然而止,诗人在这里用了一系列的生动比喻,使比较抽象的音乐形象一下子变成了视觉形象,这里有落玉盘的大珠小珠,有流转花间的间关莺语,有水流冰下的丝丝细雨,有细到没有了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有突然而起的银瓶乍裂、铁骑金戈,它使听者时而悲凄、时而舒缓、时而心旷神怡、时而惊心动魄。大家都听得入迷了,演奏结束了,而听者尚浸在音乐的境界里。 我们从这首诗里,就已经知道诗人精通音乐,已经领略到诗人的音乐素质和艺术修养。艺术都是相通的,我们在欣赏的同时,对其他的艺术门类都应该用心地接受并尽可能的进行多了解,对诗歌的创作是有利而无害的。 人们在观察世界,最普遍运用的是视觉,诗歌里所写的也主要是诗人的视觉感受,实际上人们在感知世界时,除了视觉,还有听觉、味觉、嗅觉,而诗歌里最常用的就是听觉信息,增加读者的立体感受——如见其形,如闻其声。但是我们在利用音乐之前,必须认真地深入地了解它的形象,捕捉它的特征。形象性愈强,意境愈深刻完美,这样才能使最终的艺术形象更鲜明,完整。借白居易诗《夜筝》为例 “紫袖”、“江弦”,分别是弹筝人与筝的名称,以“紫袖“代弹者, “紫袖红弦”不但暗示弹筝者的乐妓身份,也描写出其修饰的美女子,女子弹筝的形象宛如画出。次句写到弹筝,连用了两个“自”字,这并不等于独处,而是旁若无人的意思。它写出弹筝者已全神倾注于筝乐的情态。“自弹”,是信手弹来,“低眉”“自感”则见弹奏者完全沉浸在乐曲之中。唯其“自感”方能感人。“自弹自感”把演奏者灵感到来的一种精神状态写得惟妙惟肖,诗中的筝人仅“暗低容”三字,已能使人想象无穷。 1、 诗歌的音乐性表现在押韵上,押韵就是在诗句的末尾使用韵母相同的字。一般来说诗歌都是押韵的,中国的古体诗大多数是除第一句外单句都不押韵,双句押韵,但也有的每句都押韵或者是无定则的。但近体诗的押韵规律较平,除第一句外单句决不押韵,双句必须押韵。现代的诗歌一般也注意押韵,但押韵的方式比较自由,没有硬性的规定。押韵对诗歌的创作具有重要意义,使诗句更加悠扬动听,形成一个完美的整体,加强了诗歌的节奏感。 在不起韵的情况下,汉字的发声已经具有了其音乐性,并附着了一定的感情色彩了,它们内在的感情,包含于词语内在诗歌里被折合的过程中,感情也随之发生微妙的变化,这就需要作者细心的揣摩,实验并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准确更完美的产生诗歌与音乐相结合的艺术效果。也就是说,诗歌韵律是可以产生音乐性的,但是不押韵也是可以产生音乐性的,那么如果我们在诗歌里的韵脚用得准,用得巧,用得自然,加强了诗歌的线脉,加强了诗歌的声律,增加了阅读的美感,增加了读者的记忆,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在这首诗歌当中,作者没有单纯地追求一韵到底,而是从生活从内容出发去运用音韵规律,与诗歌的感情色彩浑成一体,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意境。 语言形式的音乐性是诗歌最重要的特点之一,诗是最富音乐性的语言艺术。“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和谐的音韵,鲜明的节奏,是诗歌特有的气息,它所具有的音乐气息是其它体裁文学无法比拟的,总之,诗歌与音乐在韵律、形象、节奏等方面具有共通点,诗歌具有音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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